重大工作部署

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于:2021-11-09 15:58


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38日至5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2个多月的常规巡察。20218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巡察整改

自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检察院开展巡察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特别是巡察意见反馈后,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注重增强整改政治自觉。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江凌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交出合格政治答卷818日上午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党组即对巡察整改工作同步进行部署,明确要求全市两级院真认领、真整改、真见效。818日下午,再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逐条逐句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831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推动从政治上认领问题、从政治上剖析根源、从政治上抓实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二)注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检察院党组自觉担负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整改、抓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定期检查整改推进情况,推动分管部门问题整改;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具体任务落实,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逐级压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将反馈意见全部吸纳,细化明确116条整改措施,逐条制定三个清单,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见人见事,整改建议细化深化、落地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推进会等20余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三)注重强化整改上下联动。着力发挥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督促指导基层检察院同步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以上带下、以上促下、上下联动,形成协同一致抓整改的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严格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分包联系基层院制度,定期到分包基层院,通过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日汇总、周汇报、半月督导讲评工作机制,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每日汇总全院巡察整改推进情况,领导小组每周听取汇报,对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动态验收;不定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坚决通报批评、推倒重来,截至目前共下发工作提示函、通报等11期,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驻院纪检监察组与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密切协调配合,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监督指导,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推进整改标本兼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问题整改的成效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做到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力求在彻底整改问题的同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避免发生类似问题。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共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40项。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既解决好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把巡察整改与服务保障市委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配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起来,做好统筹兼顾,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通过巡察整改,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持续向好,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有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坚决,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更加严明,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化检察建议和服务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报告制度落实,向党委政府报送分析报告13份,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被省检察院推广,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部署双提升五大行动”“五项措施,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向偏远乡村延伸,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前三季度全省55项重要业务指标中,我市检察机关有33项业务指标为良性或排名全省前六,危险驾驶相对不起诉案件“80小时社会服务创新品牌被省检察院立项,10起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业务发展取得新成效;强化检察管理,健全完善法律监督、队伍管理等规章制度2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队伍管理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针对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市检察院党组深入剖析、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虽然问题表象在具体工作中,但根本原因还是全市两级院干警政治意识还不够强、规矩意识还不牢固、为民宗旨意识弱化、担当尽责意识不足。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更有力的工作举措、更过硬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整改标准,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追根溯源、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深入整改,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见效。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关于市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以来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摆出3方面5项具体问题,提出6项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制度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议题审定制度,确保及时跟进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自巡察意见提出后,第一议题已纳入党组会议程8次,组织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65篇;坚持每月汇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3月份起,已编发汇编7期,并印发两级院。三是建立确保总书记指示批示落实的配套跟踪督办机制,今年以来已完成督办12项,并定期跟进落实情况,86日,市检察院党组已听取上半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落实情况汇报。

关于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 时效度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参加中心组学习不积极、次数少的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市委安排和我院实际,重新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明确学习频次,加强管理考核;在年初制定的《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及时跟进实时热点,适时调整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在开会之前提前预习、提前准备,按时参会、认真学习,助力中心组学习学到深处、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前,提前发布通知,不能参加学习的班子成员向院主要领导请假。9月、10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应参会8人,实际参会8人,参会率为100%

整改情况:已完成

2.学教活动重表面留痕、轻落实效果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三大行动台账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梳理三大行动台账中未完成的任务、措施、事项7项,向措施落实不到位,完成效果不达标的责任部门发出整改通知6份,要求结合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市检察院党组开展督导检查3次,及时消除薄弱环节,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关于 检察开放日、提升满意度大讨论活动没有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一是923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常态化检察开放日活动的通知》,从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常态长效、注重互动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汇总梳理等五个方面加强和规范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开展。二是制定《常态化检察开放日活动工作台账》,每季度汇总两级院 检察开放日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邀请1975人次参加各种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15次,收集意见建议226条。在全市公众安全感、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民意调查中,对检察工作选择不了解、不清楚的比例下降了1.79个百分点。三是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双提升工作方案,党组听取汇报3下发工作通报1期,转发市委政法委情况通报5期,推动工作持续开展

关于日常调研走形式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分包基层院制度,及时印发工作提示,提醒院领导落实调研制度。第三季度,市检察院领导前往基层院调研27次,围绕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典型案例培育、重点业务指标等工作进行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份。二是每季度汇总院领导基层调研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调研任务,避免重复调研、多头调研、扎堆调研。

整改情况:已完成

3.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马丢村扶贫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主动承担疫情防控和防汛突击双重责任,组织运送物资,排查村民住房安全情况,帮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以九个一大走访为载体,实时精准掌握情况,落实落细各项惠民政策,9月份已为5名困难群众申请享受相关惠民政策;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党员学习省委工作会议和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干事创业精神动力。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下发《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工作情况通报》,汇总分析1-8月全市司法救助工作成效、问题,及时督促提醒进度较慢的基层院。通报下发后,司法救助空白院已全部清零。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救助363629.8万元,其中涉及扶贫对象996.4万元,涉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案件222221.6万元;巡察整改期间共救助10107.6万元,其中涉及扶贫对象22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

4.涉黑恶犯罪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在全市两级院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涉黑恶犯罪检察组,承担全市涉黑恶案件的办理和指导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转。二是研究制定《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实施办法》,建立市检察院把关制度,并与市公安局形成会签文件,进一步规范涉黑恶案件办理。三是认真梳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恶案件,逐案分析,及时制定相关措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全面总结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及成效,研究出台《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实施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

5.大局意识有待加强,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已下发的服务大局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形成《关于服务大局相关文件梳理及落实情况的汇报》《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党组已于108日听取汇报。二是认真落实万人助万企”“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洛阳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积极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联系企业119家,清理涉企挂案”13件,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31人,简化社区矫正企业人员跨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78人,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整改情况:已完成

6.市检察院党组抓工作缺乏持续性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省检察院“13710”工作制度,印发《重点督办任务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四项流程工作制度,建立年度重点任务、党组会决议及领导批示件、上级机关督办案事件清单,通过各种形式催办督办50余次,有效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安排落地见效。二是科学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将督办任务纳入常态化检务督察范围。915-16日,对4个基层院进行实地督察,通过查看资料、座谈汇报等形式深入了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3个,及时下发督察工作通报,推动各单位认真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7.意识形态和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关于市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抓得不牢的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今年已于128日、416日、729日党组会进行了研究部署,重点围绕严明宣传纪律、加强阵地管理、做好负面舆情防控等工作,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不足。二是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今年前三季度的联席会议分别于422日、713日、1018日以三会合一的形式召开。会上,对各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通报,明确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并就严格落实新闻宣传制度规定、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出要求。三是抓好清单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务督察内容。9月下旬,市检察院采取一查二看三座谈(查学习记录、看阵地建设、看氛围营造、谈心得与体会、谈亮点与短板、谈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对15个基层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察,发现了队伍力量、制度落实、三审三校执行等5个方面问题,要求涉及的单位严肃整改。

关于市检察院党组对机要保密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定期研究机要保密工作。市检察院保密办于今年115日、82日分别组织召开机关保密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文件精神、通报失泄密典型案例、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将机要保密工作纳入常态化督察范围,6月至8月,对市检察院机关和7个基层院开展了保密检查,并将督察通报印发两级院。二是建立离岗审批制度,退休、调出等人员必须移交本人持有的全部涉密载体,并经市检察院保密办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不彻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8.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不彻底,职能角色转变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洛阳检察实际,逐步完善以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为主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917日完成1-8月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检察官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二是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业务讲座培训40余期,利用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开展量刑建议规范化、公益诉讼等专题培训16期,切实帮助干警尽快转变司法理念针对近期基层院班子成员变动较大的情况,924- 27日,分两期组织开展基层院班子成员集中政治轮训,帮助新任职干部尽快提高适岗履职能力扎实开展精准灵活、快速高效的洛检微课堂活动27课,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切实解决了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困惑和疑难问题。三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支部例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学习领会精神的基础上,起草我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化措施(征求意见稿),待最高检、省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下发后,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扎实推进《意见》落实四是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建立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工作常态化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25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

9.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开展不力

关于刑事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开展不力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在积极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视频培训基础上,持续强化岗位练兵,于924日对基层院新任领导班子进行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专题培训,帮助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能力。二是建立侦查监督工作月通报及约谈制度。每月对两级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侦查监督平台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工作落后单位的检察长发出提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情况说明,列明落后原因、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目前,已下发情况通报9次,发出工作提示函13份。三是将侦查监督平台应用、两项监督、漏捕漏诉、审结率纳入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提高考评分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四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两项监督攻坚活动》的通知,重点围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漏捕漏诉及书面纠违四个方面加强法律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类案监督,充分用好侦查监督平台,加强与行政机关外部联动,开拓侦查监督新局面。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34件,监督撤案51件,同比分别上升3.03%45.71%;纠正漏捕90人,纠正漏捕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98.75%,同比上升1.05%;纠正漏诉70人,纠正漏诉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93.62%,同比上升0.76%

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115日召开全市职务犯罪侦查培训班,对新进人员、办案新手加大培养力度,逐渐培养一批政治业务素质过硬、讯问突破技能较强、善于查微析疑的侦查型人才。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从全市两级院选拔优秀人才42名,建立侦查人才库,有力促进了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三是强化对减假暂案件审查监督。认真学习最高检《关于2021年第一批对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发现的监狱检察履职问题的通报》,安排3个派驻检察室对照自查、积极整改;协助省检察院对河南省第四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重点对减假暂活动进行监督;制定《关于明确全市监管场所检察监督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减假暂案件由市检察院审查办理。四是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对全市社区矫正存在的脱管、漏管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建立台账进行表格式督办、精细化操作,共监督纠正脱管3人、漏管5人。五是以教育整顿、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建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大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511人,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规线索48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

10.民事检察成效大幅下降

整改措施:一是整理分析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办理的所有提请民事抗诉和提出民事抗诉案件,形成分析报告,并针对问题原因对症下药,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二是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民法典及民事监督培训班,组织干警听取民事检察大讲堂暨学习英模事迹专题讲座,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三是加大民事抗诉案件办理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提请抗诉和提出抗诉案件共22件,同比增长450%四是整理分析2016年以来办理的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案件,针对问题提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措施。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同比增加287.5%五是深入摸排了解各基层院具体工作的空白点通过分析研判,找出症结所在,帮助解决问题,提升监督质效。截至目前,5个基层院中已有4个消除空白点六是继续开展积案消化专项活动。全市两级院共排查民事积案176件,已办结148件(巡察整改期间办结8件)。七是制定印发《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整改情况:已完成

11.行政检察工作排名靠后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民事行政积案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458件行政案件逐案进行排查,共发现存在问题案件10,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认真梳理办案流程上容易出现问题的节点和项目,总结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两级院员额检察官加以提醒,避免出现类似错误;制定《关于对行政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的指导意见》,指导两级院初步研判案件情况,简单案件简化程序、快速办结,疑难案件细致审查、集体研讨,真正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三是注重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到基层院督导、个案指导、典型案例讲解等形式,对两级院行政检察干警进行再培训,不断提升全市行政检察业务水平。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16件,业务总量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43件,采纳50件(含往期),采纳率居全省前列。

整改情况:已完成

12.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淡薄

关于控申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控申工作每月研判、每季度党组听取汇报制度。各县区院已于910日前参照市检察院工作模式,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党组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控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控申工作难题。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党组已研究控申工作13次。二是积极组织业务讲评、个案指导、实务研讨、岗位实训等活动。929日,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控申业务视频培训会,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业务讲评;充分发挥检答网在业务学习、研讨交流、解疑释惑方面的作用,及时登录学习,登录率达到100%三是指导县区院配齐配强控申大厅接待人员。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共有干警93人(市检察院12人,各县区院81人),平均年龄41岁,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7人,员额检察官24人。整改后,各单位控申部门人员力量均已达到配置要求。

关于对检察院职能职责宣传不到位的整改措施:一是洛阳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推送《在检察院里,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检察院的这些业务,你分的清楚吗?》《检察院的这些业务,你都知道吗?》3期内容,充分宣传 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检察职能,阅读人数达到1754人次二是在现有宣传手册的基础上,印制新版检察院职能宣传手册3500余册,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在两级院控申接待大厅滚动播放《连心》《左右人生》《那片桃花》等宣传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检察职能,减少群众多跑腿,找错门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13.对案件质量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无罪案件追责情况,形成追责报告。印发《关于依法依规处理被最高检、市检察院评定为瑕疵及不合格的生效无罪案件的相关责任人的通知》。各相关基层院已按照通知要求作出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严格规范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党组及时听取汇报。巡察整改期间,我院已针对撤回起诉、无罪案件、中央督导组交办信访件等325个案件开展评查,20件已完成个案评查,5件正在进行。三是46日,党组会研究听取《基层院入额院领导办结案件评查报告》,并于419日下发评查通报,并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各县区院已按照通报要求,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检讨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市检察院。四是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认定的衔接办法》,把案件评查纳入对基层院的年度业务考评及对员额检察官的业绩考评,切实发挥评查的激励和惩戒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

14.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号检察建议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党组成员和员额检察官组成的法治宣讲团,选取偏远山区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发出工作提示,要求两级院送法活动向偏远农村学校、外来务工子女较多学校和困境儿童倾斜。截止目前,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01场次,受教育学生达29万人次,该项工作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转发。与教育部门联合,向全市中小学发出《致家长朋友和同学们的一封信系列之五》,阅读量达6.6万人次,多名家长转发并留言,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仅对新招录、新进教职工进行入职查询,同时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分批次、有计划地对现职在岗教职工进行涉罪信息查询。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完成4596名教职工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发现问题人员2人。三是将法治副校长工作与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相结合,组织法治副校长围绕防范性侵害、防范校园欺凌、疫情防控、电信诈骗等专题,提供法治宣传服务,同步发放《洛小未法治教育护航成长手册》、两法宣传手册等资料,并在智慧未检小程序上推送电子版,增加普及率。截至目前,共向全市中小学发放普法资料1.2万余册。

整改情况:已完成

15.办事推诿,个别案件没有做到案结事了

关于执法满意度排名靠后的整改措施:一是印发《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五大行动”“五项措施,党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其中,市检察院建立的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选聘联络员2817名,收集意见建议、案件线索726件,帮助解决问题336个,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二是持续加大对基层院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的督查督导和责任追究,市检察院领导定期到分包基层院调研,督促指导双提升工作,约谈全市排名后3位的基层院检察长4次;对位次落后、未达目标的基层院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全市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由4月的98.06%提升至98.86%三是制定《控申接待大厅管理规定》,从物品设置、接访流程、接访规范、信访处理、领导及部门接访、应急处理等6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四是向各县区院下发《信访案件反向审视情况通报》,认真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要求各县区院吸取教训,在下一步工作中强化首办责任,落实领导包案,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

关于个别案件久拖不决、嫌疑人被超期羁押整改措施:一研究起草《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办法》《重大疑难案件报捕前会商办法》,并征求洛阳市公安局的意见,针对反馈意情况进行修改,922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文件,加强协作配合二是3案件逐案研究,形成报告,提出解决办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两个责任长期虚化弱化,不正之风和干警违法破纪问题多发的整改情况

1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将党建、意识形态、以案促改、风险点排查等内容纳入基层院考评范围,并适当增加工作实绩实效等方面的客观分值,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制定《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党组书记对连续两次述职述廉测评中排名后三位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连续三次测评后三位的,提出组织调整意见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研究制定线索分析研判、询问反馈、核查整改等快速办理机制,坚持一线索一研判,一线索一专班,重要线索由副县级干部带队进行核查,持续营造严的氛围。

整改情况:已完成

17.检务监督走过场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出台《2021年检务督察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检务督察工作,明确检务督察工作重点向执法办案转型实现为党组中心工作服务的目标,解决了检务督察查什么、怎么查,结果如何运用等问题二是聚焦违法违规案件办理问题,加强对执法办案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18.以案促改工作不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出台《以案促改实施办法》,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哪些案件需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以案促改、哪些案件在基层院开展以案促改,并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二是修订基层院考评方案,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对基层院、市检察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解决了近年来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佳等问题三是出台的《以案促改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

1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仍然存在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不切合实际,文山会海问题比较严重的整改措施:一是对市检察院党组20188月至20212月召开的7次民主生活会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下发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比如,针对领导包案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下发《关于落实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院接收的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及时解决信访工作程序空转、信访矛盾大量上行和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相关问题。15个基层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逐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接受和办结时间、办理结果等,并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2.0。截止9月底,两级院领导共办理信访申诉案件443件。比如,针对息诉罢访率不高的问题,严格落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201231日前,化解率达到30%以上;20211231日前,化解率达到50%以上;20221231日前全部化解的要求,提高息诉罢访率。截至目前,最高检、省检察院排查出洛阳检察机关重复信访案件62件,息诉60件,息诉率为96.8%比如,针对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逐步完善重点工作指挥部,对全市两级院重点工作、重大任务科学分配,紧盯工作时间节点督促落实;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常态化督察范围,定期开展督察并印发工作通报,倒逼各部门履职尽责;综合运用内设部门考评、科级以下干部工作实绩信息和负面清单等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二是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六项措施,严格执行发文审核、会议审批报备制度,831日为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对严防文山会海反弹进行提醒;建立动态分析机制,将每季度发文情况与往年同期进行分析比对,对出现超发超开苗头及时提醒纠正;8月份起,对市检察院召开会议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保精文减会工作落到实处;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平台和移动办公平台,推进网上公文流转。截止目前,今年院文共发文26份,相比去年同期减少4个百分点;除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外,今年召开的全院性会议与去年同期持平;会议室、车辆使用审批功能已在检务通应用正式投入运行;个人工作实绩及负面清单在线填报功能已研发,准备试运行。

关于检察信息公开形同虚设的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制定《2021年门户网站管理部门明细表》和《互联网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指南》,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门户网站板块,理清管理责任,915日召开宣传工作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内容,守好宣传阵地。二是建立双月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并在《门户网站管理规定》第五章奖惩部分列出,1021日,已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通报。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检察院内设部门考评,新增门户网站更新考评标准。截止目前,所有部门对应板块已正常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

20.全市检察系统执行填报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三个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9月份组织开展市检察院机关三个规定填报业务培训,制作了填报指引,对填报的程序、内容、方法等进行明确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两级院填报三个规定件数大幅上升,干警填报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20日前对上个月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汇总和梳理,并将填报情况通报全市两级院目前已印发9月份工作通报。三是对填报不规范或违反三个规定的,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今年以来,先后对20余起案件进行了倒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

21.对中央、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8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院对职工餐厅、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检察院。9月份,又随机抽取4个院进行实地督察,未发现相关问题二是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常态化督察范围,9月份,组织对6个院进行了督察,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成立调查组,对巡察组指出的的餐厅、办公用房存在问题进行了核查问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

22.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关键少数成为违纪违法多数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关键少数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对党组和关键少数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内容、方式等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了两级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风险点排查流于形式,查找问题不深不透不细,没有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问题。二是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洛阳检察机关轮岗交流办法》,8月底基层院班子成员同一职位任期5年以上、同一班子任职10年以上干部,经市委组织部考察合格,51名基层院班子成员已全部完成交流调整,基层院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

23.原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多次召开组务会,认真学习江凌同志在全市以案促改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会议上的讲话、《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若干措施》《洛阳市问责统筹机制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纪检组会同市检察院党组制定落实《洛阳市问责统筹机制暂行办法》具体意见,确保落实落细;积极参加全省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培训班,扎实开展 走读式安全管控专项自查活动,利用周例会集体研究分析近期办理案件,持续树牢安全办案意识。二是核查2016年以来办理的问题线索3件,整理卷宗3件,编号入档。自查卷宗4册,对目前掌握的2件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办理。三是研究制定《处理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工作规定》《关于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试行)》,确保派驻机构正确履行职责,规范化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

(四)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24.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91日上午,举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党建专题培训,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及相关委员45人参加培训。会上围绕如何规范会议记录、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开展好组织生活会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914日,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等26人赴宜阳县检察院开展 逐支部观摩 整单位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观摩活动,详细了解该院党建阵地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党建+”模式、五星支部创建等经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对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建立完善每季度督查讲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91日,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党建专题培训会上,全面分析了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效解决了开展支部组织活动和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下一步将持续落实每季度督查讲评制度。四是对因政策衔接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已向市检察院党组汇报说明,并向市直工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请示,待市直工委组织部正式批复后,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

25.落实党建工作要求不严格

整改措施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应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自818日整改意见提出后,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11次,民主生活会1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共列席8次(其中4次党组会因召开人事专项议题没有参加),起到了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2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确保会议严肃规范。在召开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章党规关于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参会人员发出工作提示,同时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阅把关。二是会前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同志们之间做到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思想。会议开始后,党组书记就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提升站位、端正态度、直奔问题、大胆批评,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会上班子成员都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动真格、抓关键、点要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收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的效果,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整改情况:已完成

27.对检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谋划

整改措施:一是对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空缺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最高检下发文件,结合洛阳检察实际,9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意见》,着力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二是全面筛选基层院班子中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5年、同一班子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最终确定交流调整人员,9月新调整交流干部已全部到岗任职。调整过后,基层院80后检察长3人,平均年龄47岁,下降3岁左右;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5岁,下降5岁左右,年轻干部配备比例上升16.37%三是依据组织部对青年人才的认定标准,建立两级院青年人才库,现已入库121名青年干部。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推动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

28.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不严

关于机构编制纪律观念淡漠的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现存问题,制定下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并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整,规范人员使用,后续将继续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持续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二是严格落实省检察院规定,市检察院不再进入事业编制人员,针对基层院事业编制人员情况,坚持退一减一原则,严格把控人员管理,长期消化,解决超编问题。

关于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不能带头执行考勤纪律的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第二季度考勤情况,9月初对班子成员和临退休干部发提示函,提醒遵守考勤纪律,9月班子成员考勤率达到100%,考勤制度落实全面覆盖。二是定期通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考勤情况纳入全院总出勤率统计范畴和每季度通报范围,对考勤较差的干部及时通报提醒。1029日已对第三季度全院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

29.擅自借调伊滨区工作人员

整改措施:一是对现有人员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完善驻伊滨检察室人员花名册,同时严格借调人员审批,违规借调人员已清理,伊滨区党群工作部已对借调人员做出书面说明,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把控借调人员审批,定期更新花名册,规范人员使用。二是严格按照编制文件要求,规范科室名称。三是9月份,市检察院党组对驻伊滨区检察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现有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30.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不合理,影响工作积极性

整改措施: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考评指标设置问题征求各部门意见,合理吸纳,科学调整,起草完成突出质量和效果的考核指标明细,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逐步完善。二是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配套制定绩效考评奖金分配办法,考评结果与绩效奖金发放挂钩,奖金分配更加科学合理。917,已组织开展今年前8个月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达到了奖优罚劣的目的。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坚持久久为功,务求常态长效,以全方位的持续整改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两个多月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全市检察机关抓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显著增强,抓巡察整改推动发展的合力全面形成,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以建立健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担当实干精神不断激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巡察整改仍需持续深化、长期坚持。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市检察院党组领导作用,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政治原则,找准结合点、找好着力点,把检察工作置于洛阳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立足实际、守正创新,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持之以恒推动从严治党。扛牢抓实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严管就是厚爱传导下去,把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消化存量与遏制增量双向用力,严查严处与标本兼治一体推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逐案落实一案双查,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重要阵地建设管理水平,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三是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河洛党建计划全面过硬年各项任务和一三五六党建体系机制,持续探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新渠道新模式。夯实党建基层基础,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塑造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把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教育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切实配齐配强基层院班子成员,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各项组织原则,带头讲政治、守纪律、提能力、重担当、作表率。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突出辣味,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切实解决好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五个过硬,形成头雁效应

四是持之以恒加强组织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按照迈小步、不停步,长流水、不断线的思路,常态化推进干部调整工作,不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力度,加强上挂下派、交流锻炼,统筹解决好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领导干部青黄不接、干部队伍活力不够等问题。严格落实江凌书记在全市以案促改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会议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持续加强员额检察官管理,切实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培训方式,强化专业化人才培养,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联系帮扶机制,切实加强基层保障,夯实基层基础。

五是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组织开展 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让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六是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清醒认识全市检察机关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狠抓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服务乡村振兴、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实施等重点,更加精准对接需求、选好服务载体、创新工作机制,做实做细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4359769;邮政信箱: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6号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471000;电子邮箱:jcyjcc64359786@163.com

 

 

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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