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作部署
关于市委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于:2024-07-15 15:33
关于市委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3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整改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严肃的整改态度不折不扣履行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会后,市检察院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整改动员部署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江凌书记在听取市委第五轮巡察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坚决照单全收,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市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整改落实,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和台账报送等工作,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召开了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忠诚、彰显使命担当。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按照全面认领、照单全收的原则,聚焦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有任务、目标有要求、推进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同时,结合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和市委机要保密局和市委宣传部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清单的措施》、保密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与巡察整改任务一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市院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结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39项问题,制定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整改情况、完成状态等,确保逐项落实,对账销号。现已完成整改37项,需要持续推进整改2项。
(一)已完成整改的37项问题
1、院党组政治建设抓得不紧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充分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运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首要议题、常设议题,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原文原著学习、入脑入心领悟、求真务实贯彻,增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抓实抓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坚持学习培训与法律宣传相结合,拓展学习成果,实现两级院“一把手”送法进党校全覆盖。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党组听取2021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情况专题汇报,并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要求、再部署。修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若干举措》,制定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院领导同志联系企业工作机制的通知》,常态化、规范化走访联系企业;开展“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构建“四大检察”立体保护体系,为护航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2、“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关于刑事检察:认真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科学设定、动态调整业务指标指导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提升刑检案件办理质效;落实“周研判、月会商、季讲评”机制,对重点业务数据定期进行通报提醒,对异常刑事检察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实现对刑检业务质效问题的早发现、早分析、早预警,先后通报提醒34次,确保了各项指标良性运转。强化与公安机关协同,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加强同堂培训、检警会商、业务通报交流等工作开展,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实现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强化与法院协同,完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市两级院实现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全覆盖,畅通监督渠道、凝聚司法合力。严格落实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具结书签订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适当性;强化认罪认罚重罪适用,坚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故意杀人、抢劫和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适用,不断扩大重罪案件的适用范围;强化认罪认罚政策解读,办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时,承办人第一次提审嫌疑人加强认罪认罚的说理,利用提审的机会多关心嫌疑人,有合理的诉求,及时回应,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确保罪刑相适应。落实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职责范围指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派驻检察能力水平;加大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力度,提升派驻检察室监督效果。全市13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对监狱、看守所存在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对多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立案侦查。
关于民事检察:认真落实《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理办法(试行)》,积极稳妥推行民事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实现新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良性循环。以贯彻落实两高《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契机,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对接,科学把握监督的法定性标准与必要性标准,持续提升民事监督案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
关于行政检察:一方面,持续转变观念。通过业务培训、以案代训、同堂培训、一体办案等多种方式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共同主办了洛阳市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行政执法工作同堂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提升执法司法水平,推动社会治理、诉源治理。另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问题研判,不断扩大监督规模,提升监督质效。通过调取两级院一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重点指导基层院依法开展监督。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加强公益诉讼业务培训,3月27日至29日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以赛带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到期不回复检察建议、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提起诉讼,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监督刚性。截至目前,组织开展了直饮水安全专项监督、农机安全专项监督等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通过理念更新、考核引导等方式,持续优化案件结构。目前已经实现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
3、整体工作在全省排名落后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2023年,洛阳检察整体工作排名上升5个位次,居全省第6名;38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是上一年度的2.4倍;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人数是上一年度的3.4倍,市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巡察整改以来,结合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省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要求,深刻领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抓好考评“指挥棒”,组织业务部门科学设置、修订基层院考评方案,淡化指标通报、考核、评比功能,突出分析研判作用,激发业务发展内在动力。定期分析研判。坚持 “周研判、月会商、季讲评”机制,强化对业务质效的跟踪监控,先后开展业务运行周研判14次,组织月会商3次,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讲评会1次,整体业务工作稳步推进、良性发展。
4、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有差距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4月28日召开党组会,对《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若干举措》进行修订完善,更新服务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印发两级院贯彻落实。
在助力产业发展方面,结合最高检、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立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以“四大检察”协同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纵深发展。根据院领导和企业变动情况,对分包企业进行及时调整更新,进一步完善两级院领导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定期提示院领导走访包联企业,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在推动城市提质方面,持续加大对环境资源领域非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对未能有效整改的单位,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加强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沟通协调,适时召开座谈会进行研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违章建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有效监督。2024年上半年,积极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对非法建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恢复耕地,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四官”服务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基层院落实常态化服务机制,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进村(社区)服务,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化解矛盾、协助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马丢村帮扶,4月2日院党组听取专题汇报,研究制定市院党支部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和全年计划表,明确帮扶责任,常态化推进帮扶工作。
在涉农公益诉讼方面,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保护、农机安全、粮食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强化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第一季度办理专项监督活动案件13件。坚持上下联动、一体发力,安排干警作为工作专班进驻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基地开展日常性工作,推动工作基地常态化运转。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工作基地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
5、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不够有力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对2021年以来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报告进行了梳理总结,对服务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报告制度运行短板有了进一步认识;在《洛阳案件管理工作情况》中开设“社会治理”专栏,增设“服务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报告专刊”,刊登优秀分析报告;及时修订考评方案,将分析报告解决社会问题、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为考评内容,有效推动报告问题的落实跟踪。
6、检察建议一发了之,跟进落实效果不好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成立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向各县区院及市院业务部门制发工作提示,督促落实省院“各级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均应提请检委会审议把关”最新要求。2024年4月,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检银共建工作座谈会,邀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农商银行、中原银行洛阳分行等单位人员及部分律师代表等,对向洛阳银监会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详细的研究论证。
7、类案群发现象突出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优先通过磋商、沟通、口头提醒等方式纠正一般性质、轻微违法问题,杜绝“小问题”大处理。严格执行检察建议“双备案”制度,确保监督工作高质效开展。对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制发的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法律文书开展评查,目前已完成个案评查、异议反馈、复议及市院业务部门集中审查,案管办形成综合评查报告,通过评查,督促整改法律文书存在的质量问题,推动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和法治建设考核,有效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跟踪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于未改进落实的,及时查明原因,坚持“帮”“督”相结合,支持帮助被建议单位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确保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以“我管”促进“都管”,助推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
8、数字检察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更新理念,提升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意识。组织召开推进会1次、座谈会2次,举办数字检察沙龙2期,邀请河南大学教授、河南科技大学教授授课,开拓思维。加强统筹,促进洛阳数字检察工作走深走实。确定4个基层院为数字检察重点院,确定3个部门为数字检察重点部门,成立5个专业化数字检察办案团队和1个跨部门、跨领域的融合数字检察办案团队。注重应用,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实效。深化全省建模平台应用,为提高在建模平台上架及推广应用水平,市院数字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应用”的通知》,截止目前,全市已上架模型2个,在全省排名靠前,同时,有4个模型申请待省院审核,2个模型正在完善上架材料。组织两级院各条线开展数字检察专项活动,针对性开展专题模型推广应用及专项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完成两级院平台账号配置。
9、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够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立足司法办案,加强双向保护。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提前介入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纠正漏罪漏犯12人,对4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抗诉,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综合履职,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在办案中全面审查发现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依法能动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严格执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市院及15个基层检察院均按要求建立入职查询台账,实现入职查询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24份。就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高发向洛阳市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6名省人大代表、30余名市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引导和促进未成年人逐步适应并重新回归社会。
10、部分干警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领导层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与业务关系不大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印发《洛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组织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切实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做好舆情处置。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动态跟踪销号”模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涉检舆情风险排查清单和处置台账,专人负责提示督办,今年以来未发现重大涉检舆情。
1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保密工作部署措施不具体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开展保密自查,发挥保密委员会作用,保密委员会会议,对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检查,4月16日至4月23日完成对市院机关涉密计算机的保密检查,重点对涉密文件、涉密信息系统设备、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持续加强保密教育,落实各项保密工作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12、院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狠劲不够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会议,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关键少数”廉政谈话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青年干警座谈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和基层院“一把手”廉政谈话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院党组坚决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工作会商,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党纪检纪问题,严肃处理。主动对2起违纪违法案件立案并展开审查调查。针对基层院存在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抓管理带队伍缺乏韧劲狠劲,办案瑕疵问题突出等,制发全省检察机关第1份《检务督察建议书》,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13、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制定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改工作规划》,推动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发出《检务督察提示函》,对证据审查不严、法律适用错误、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题以案促改。印发《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分析》《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分析》《全市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加大典型案例通报覆盖面和频次,提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效果。研究制定《洛阳检察机关以案促改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让严的主基调更加鲜明。
1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能力不足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制定《2024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将“融入式”监督作为日常监督重点,通过列席刑事检察业务推进会,参加民事检察复杂案件研判会,列席行政检察条线业务工作座谈会,与公益诉讼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等,全面了解法律监督情况,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与市院党组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向党组通报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3条,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督导3次;与案管办建立案件评查协同机制,参加专项案件评查2次,及时查处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与政研室建立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对落实服务企业制度情况开展督导检查2次。抓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督促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干警谈心谈话全覆盖;抓实廉政风险排查,督促制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排查办法》,开展集中廉政风险排查1次,制定防控措施56条;抓实警示教育,推动开展系统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组织到红色场馆接受教育等活动6次,推动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展现新面貌。
15、内部监督权威性、实效性不足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明确检务督察范围。制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要点》,规范检务督察的内容、权限、方式、纪律等,把抓工作、抓业务与管思想、管作风、严纪律、促廉洁同步推进落实,确保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巡察整改以来,对干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执法办案等进行常规督察12次,节假日开展专项督察3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2期,提醒谈话2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将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查看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严谨。2024年以来,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3次,评查案件262件,评查文书505份,评查出瑕疵案件2件,瑕疵文书12份,优秀案件3件,优秀文书5份。
16、检务督察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对2021年以来违纪违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信访举报等600余条线索进行逐案倒查,对新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移交、办理。检务督察处主动立案调查违纪违法2案2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并督办执法督察案件线索6起,自主办理执法督察案件5起。按计划对市院机关和15个基层院检务督察全覆盖,内容涵盖作风纪律、重大事项部署落实、保密工作、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消防安全、公务车辆运行、基层院检务督察等情况。
17、接受外部监督不够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关于检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最高检要求,依法审慎开展检务公开工作。每周对程序性案件信息进行公开,市院每个月对县区院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网上听证,根据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听证直播案件核查”和省院发布的《听证视频核查风险点》要求,对全市听证直播案件进行了自查、互查、提级查。强化听证工作外部监督,检察听证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开展听证的258件案件中,除26件因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等原因依法未进行公开听证外,其余232件均向社会开放,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听证率达89.9%。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转变思想理念。通过工作提示、制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工作计划、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反馈等,有效提高员额检察官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建议的重视程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强化结果运用。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关系,对人民监督员通过各种方式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拓宽监督范围。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的,坚持“应邀请尽邀请”。同时,对其他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检察办案活动,做到“能邀请尽邀请”,持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
18、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管理不到位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章制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规范项目立项、造价评审、招标、资质审核、合同签订、施工质量监督、验收及结算等每个环节。依法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确保每个项目全过程合规、合法。严格内部审计,增加内部审计的力度和频次。在项目建设上,所有工程一事一议,分级审批,根据相应规定和要求邀请市院派驻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处全程监督。今年以来配合市院内部审计1次,一季度财务自查1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19、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系统有3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大会、“洛检微课堂”等平台载体,传达学习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促进学习深化内化转化。加强监督检查,每周对市院机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多发领域如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等方面进行重点抽查,截至6月底发现了10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0、缺乏“争先进、创一流”的劲头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与“全面检察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不相适应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全面“争先进、创一流”。积极参与省院业务竞赛比武练兵,成绩突出,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21人,市院获得优秀组织奖4次;抓好典型选树,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担当作为良好氛围。研究制定《市检察院关于深化落实市委<关于激发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活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持续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激励全市检察干警担当作为六条意见》,全面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认真落实《2024年政治监督重点事项清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引导干警以主动担责担难担险、用心谋事干事成事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1、成立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不够有力,多项工作棚架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专班推进不够有力、多项工作棚架等问题,对近年来成立的各类工作专班进行梳理排查,制定改进措施。比如,在涉黑检察方面,从两级院选配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有重大涉黑恶案件办理经历的专业化办案人员,更新涉黑恶犯罪案件办理人才库,助力解决县区院解决办案力量不足、业务水平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恶犯罪检察人员专业化建设水平。明确专班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定期收集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大督察力度,印发检务督察通报和督办情况汇报3期,对专项活动、重点工作中责任不实、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干警,进行通报提醒,督促各部门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专项工作。注重协调沟通。全市两级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各专班责任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上级院沟通协调,深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部门间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推动专班工作实现争先创优。
22、对难度较大、容易触及矛盾的事情存在回避心理,个别遗留问题解决不好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针对门面房闲置问题,已经向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沟通汇报,财政厅回复近期将出台有关门面房出租等方面的文件。请专业机构对门面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下步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待收到正式文件后,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对检察官学院洛阳分院的资产全面清查,分级入库,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专人管理,5月底清查结束,确保学院资产有迹可查、物尽其用。制定《河南省检察官学院洛阳分院财务管理制度》《河南省检察官学院洛阳分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各项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以及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财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业务教育,开展业务技能培训8次、外出学习培训2次,进一步增强员工服务意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促进学院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发挥学院职能,提高资产利用率,积极扩大宣传,不断加强交流合作。
23、纪律作风散漫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警重新学习《请销假制度管理规定》《机关考勤管理规定》。每周带班领导带队不定时抽查人员上班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每月统计并定期通报考勤签到情况,将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应休假未休假补贴和干部提拔使用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24、责任心不强,办案不严肃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严格按照办案流程办案,承办检察官参与讯问、审查、证据调取、庭审等办案全流程,并依据案件办理情况主动向部门联席会、主管请示汇报。书记员及检察官助理负责辅助性、程序性工作,杜绝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单独办案。强化对案卡填录的监督,每月定期通报案卡填录情况,并将数据准确率纳入考评,压实员额检察官填录责任。
25、存在挂名办案现象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明确工作要求。印发《洛阳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示范机制》,对入额院领导办案的数量、种类、统计办法、办案形式、考核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办什么案”“怎样办案”“办多少案”,并要求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体现检察官办案亲历性,杜绝挂名办案现象。规范办案程序。对确实需要调用基层院检察官协助办理案件的或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的部门,严格落实法定任命程序。健全内部监督。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案件分配、办案流程监控等强化对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做到全程留痕,形成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监督体系。
26、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健全完善52项制度机制,有20余项制度未认真落实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注重建章立制,认真落实“高质效检察管理年”工作部署,全方位、体系化开展制度机制“立改废”,2024年以来,市院机关共制定《市院高质量文稿起草审签管理制度》《洛阳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示范机制》《河南省检察官学院洛阳分院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机制,涉及文稿管理、监督履职、财务制度、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以高质量建章立制助推高质效检察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执行力建设,以新制定的规章制度为遵循,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强作风,让规范化、标准化贯穿检察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对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全省、全市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清单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强化“三个规定”填报制度落实,建立月通报制度和约谈提醒制度,每月对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填报情况进行通报。
27、任性用权时有发生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强化案件受理规范性。组织两级院案管大厅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案件受理的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案件受理标准,确保案件受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顺畅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做好说明反馈;对6家单位案件受理情况进行调研,把任性用权问题纳入政治督察和顽瘴痼疾整治范围,重点开展督察纠治,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问题7个。对有关案件整改加强指导。切实提升基层院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质量。要求全市普通犯罪条线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务必做到制度告知到位,释法说理到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完全知晓认罪认罚具结内容及法律后果情况下,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认罪认罚具结的自愿性、合法性。
28、考核指挥棒正向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数据投机、突击攻坚现象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召开条线推进会、业务培训会,提升干警新司法理念理解和应用能力。动态监管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指标数据,对于存在数据异常的单位进行了解询问,责令说明情况,必要时开展约谈,杜绝数据“掺水”、反管理现象。第一季度,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就监督立案、撤案、纠正违法、纠正漏捕漏诉等监督案件指标开展核查,要求各基层院撰写自查报告,杜绝数据掺水。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质效。落实“出庭观摩+评议”“办案经验总结+分享”“重点案件评查+讲评”机制,通过总结办案经验,开展出庭观摩、案件讲评等活动,对办案中存在的共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对存在问题及时讲评通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专项监督,强化检警会商,开展侦查活动监督文书评选等,不断提升侦查活动监督质效。
29、检察监督和司法实践缺少“温度”,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全面推进“四大检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及时回应人民关切,深入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释法说理,推动普法宣传。重罪检察部门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重点工作,着重提高释法说理能力,对所办理的案件无论大小都要开展释法说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办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案件43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涉民生、涉企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工作开展监督,并持续跟踪监督效果,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和审查终结报告文书中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加大民事、行政争议化解力度。稳妥办理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持续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面对面接访等制度,推动重复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严格落实《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理办法(试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实行新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良性循环,对已办理的民事、行政初核案件,全部进行了繁简分流。对重大信访隐患案件采取联席会议、检察听证等多种方式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高司法救助实效。在案件办理中关注涉案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调查走访核实情况,联系基层检察院、民政部门等开展必要协助,及时将救助线索移交控告申诉部门办理,2024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0余件。
30、民主集中制落实质量不高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党组成员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学透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市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内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酝酿,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书记末位发言,把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全局意识、协作意识、配合意识,在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同时,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补台,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在合作中履职,进一步提升整体合力。
31、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力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和机制建设。党组研究《市检察院党组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洛阳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完善系统党建工作机制;印发《洛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4年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明确机关党建责任和重点任务举措,建立季度督查评议制度,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机关党建工作综合性检查”,以重点工作落实为抓手,每季度对各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对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对近两年党员发展档案资料逐一检查,共排查党员发展档案22份,对其中出现的支部重视不够、发展程序不严谨、发展资料不完整等问题逐项标注,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支部立即整改完善;召开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培训会议,以《紧盯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为题,从规范会议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换届选举与委员调整、增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探索党建联建联创工作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落实上级系统党建工作有关要求。根据省检察院安排部署,整理上报瀍河区院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试点最新工作进展,进一步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建设;开展洛阳检察机关党建联建联创工作。加强对两级院党建工作的推动、引导和指导,了解掌握基层院党建联建联创工作相关情况,以《洛阳检察政治工作情况》为平台交流有关工作经验,探索形成党建联建联创工作机制。
32、结构不均衡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多措并举优化干警年龄结构。持续注入新鲜血液,通过2024年公务员招录,市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比例达到37.7%;强化综合部门干部配置,市院党组积极推进两级院综合部门领导配备工作,秉持人岗相适原则,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着力解决事业编超编、混编问题。严格落实省检察院规定,坚持“退一减一”原则,严格把控人员管理,通过向省院汇报沟通,并经市院党组研究,统筹调剂两级院空缺事业编制用于解决市院和个别基层院事业编超编问题。针对非公占编问题,积极与省院沟通,与占编人员谈心谈话、解读政策,打消心中顾虑,在保证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占编人员退出政法专项编制,转岗到本院下属事业单位。逐步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充实到业务部门。为帮助新进人员尽快熟悉检察工作,市院党组安排新进人员在综合部门学习锻炼,并采用“师傅带徒弟”形式,快速提高履职能力。目前在综合部门工作的检察官助理均为近两年新招录人员,正在进行学习锻炼,熟悉融入检察工作后将再次分配从事检察业务工作。
33、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不畅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员额检察官逐级遴选工作,有效推动市县两级院员额检察官上下流动,着力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严格执行《河南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退出交流暂行办法(试行)》,落实能进能出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以来两级院量化考核排名靠后的员额检察官均达到基础办案数量,未发生应当退出员额的情形。持续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根据省院业绩考评指标,洛阳市院结合本地检察工作实际,增加检察官业绩考评项目,完善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职级晋升、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同时制度化开展检察官业绩情况公示,积极运用“数治”智能平台,每季度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晾晒。
3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根据自查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人逐条罗列缺失材料,并按要求进行赋码管理。同时市检察院积极组织人员对基层院干部档案进行审查,5月底,已完成对15个县区检察院的干部档案审查。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提拔人员均经过严格的档案审查。按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档案专审“回头看”工作要求,当前市院机关提拔人员综合考察材料和档案审查相关资料均已放入个人档案中。开展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培训,并进行疑问解答,着力培养档案工作行家里手。
35、落实建设“研究型”检察院办法不多,专业化能力不足,两级院人才断层断档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针对专业化能力不足、高层次人才断档的现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需培训、精准培训,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组织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座谈会,选送两级院29名干警参加最高检年度业务培训,组织两级院干警10批170余人次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各条线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组织两级院积极申报最高检2024年度检察应用研究理论课题、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河南省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其中两级院共申报最高检检察应用研究理论课题 38个,已向省院推荐6个。组织两级院积极参与“第六届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等征文活动,已向省院推荐5篇论文。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察调研业务集中学习培训,邀请省院业务专家、全市检察调研业务突出的干警进行业务指导,组织20名干警参加河南大学检察调研素能培训,组织两级院优秀调研人才参加全省检察机关调研培训班暨调研业务竞赛,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调研业务标兵,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调研业务能手,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调研业务竞赛优秀选手,市院荣获优秀组织奖。截至6月底,已有1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比去年同期增加4件。
36、院党组对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未巡先改工作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成立市检察院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 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市检察院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建立经常性联络沟通机制,深入推进管党治检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记录报告的精准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做到有问必录。开展重大事项填报核查和案件倒查。坚持每季度开展全市两级检察院重大事项填报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违规过问、应记未记、凑数填报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落实倒查机制,对违纪违法案件一律倒查,倒逼办案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持续落实“一季度一督查”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各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4月15日、16日,抽查市院机关11个支部,围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一季度重点工作落实等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并现场提出整改完善意见。
37、2023年2月省审计厅反馈问题仍有事项未整改到位
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人财物统管后,检察机关在经费保障、资产划转、非税收入等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省审计厅反馈的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我们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市财政局已同意分期分批支付,我们将继续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尽快支付完毕。
(二)未整改到位2个问题进展及承诺整改时限
1、有特权思想,部分干警接受监督意识、规矩意识不强;违规使用警务车辆;个别院存在“门难进、脸难看”问题
目前进展:强化“特权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治理,把整治“特权思想”问题纳入政治督察和作风纪律督察事项范围,印发检务督察通报2期,检务督察提示函3份。加强警务车辆管理,严格按照车辆性质派遣使用车辆。督促、规范各部门用车申请的填写,必须注明用车人、用途、目的地、出车时间、返回时间等项目,非案件侦查、提审、开庭等警务出行不得使用警务车辆;检务督察部门对各县区院警务车辆管理、使用开展日常督导。召开检律工作恳谈会,及时征求律师、律师事务所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开通律师诉求渠道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将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主动热情服务。强化司法效果评价,定期对案件当事人、律师进行电话回访,将结果记入干警司法档案。将窗口部门作为巡察的重点,如发现“门难进、脸难看”等特权思想在内的问题当即由检务督察部门进行调查、通报。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检察长信箱”等方式收集问题,对查证属实的“门难进、脸难看”等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承诺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2、对基层院业务指导不够精准及时,基层院向市检察院预约汇报案件,经常遇到以“工作忙”为由约不上;有时汇报后,市检察院无明确意见
目前进展:严格落实《洛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案件请示、汇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不断提升基层院案件指导质效;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均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业务请示汇报机制,固定时间听取基层院汇报,如《关于全市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开展分区指导督导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公益诉讼案件请示审批及业务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院在侵权渎职侦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干扰阻力,指导制定调查核实方案;2024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听取基层院汇报案件300余件,均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
承诺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三、注重成果转化,以强烈的政治自觉统筹兼顾助推发展大局
市检察院党组将以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努力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在讲政治、强自觉上更进一步。切实发挥院党组表率作用,带领全体干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带头提升政治站位,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带头砥砺党性修养,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互促互进、抓办案与顾大局有机统一。
(二)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在抓到底、求实效上更进一步。要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三)明确巡察整改目标,在履好职、顾大局上更进一步。要把巡察整改与积极服务大局结合起来,与推进“四大检察”结合起来,与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党中央、各级党委、上级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四)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在严纪律、正作风上更进一步。要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始终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定力,坚持从自身做起,营造严的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把巡察整改的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的自觉遵循,把整改落实机制形成日常工作的制度约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12日至8月12日。联系电话:0379-6435973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邮政信箱: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三山路6号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zonghechu59849@163.com。
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