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作部署
2019年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于:2020-05-18 11:11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坚持“1126”工作思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推动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洛阳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
精准发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眼精准脱贫,依法起诉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犯罪54人,选派476名优秀干警实行“一对一”定点帮扶,认真落实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工作机制,发放救助金16.2万元。着眼污染防治,制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部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实施意见,监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6件,构建生态保护“检察屏障”。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惩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57人、起诉116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凝聚合力维护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741人,起诉8752人,积极推进平安洛阳建设。紧盯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等重要节点,息诉化解信访案件113起,实现涉检信访“零干扰”。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9件665人,移交“保护伞”线索23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份。
倾情用力保护民营企业。认真落实省两院、市检察院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意见,建立涉民企案件信息台账,逐案落实办理责任,与市中院、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扎实开展“六个专项”,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重适用强制措施,起诉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39件75人,督促公安机关处理“挂案”8起,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用心尽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落实市委“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部署,持续深化“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活动,592名干警担任检察联络员,帮助群众解决问题736个。探索建立服务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报告制度,向党委、政府报送分析报告12篇,推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13项。报送的《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报告》引起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推动出台《全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方案》,形成公检法、教育等14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顺应群众新期待,持续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在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中厚植为民情怀。建立健全“一三四”常态长效办信机制,设立群众来信处理中心,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820件,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按期办结616件,化解信访矛盾475起,重信下降43%,重访下降35%,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让群众在小信件中感受检察温度。
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5件26人。推动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机制,对拟招聘的400名人员进行信息查询,排除3名。持续落实“百千万”工程,16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编印护航成长手册,发出《新学期致家长朋友和同学们的一封信》73万余份,开展“法治进校园”272场次,260多万名师生及家长受到教育。
在加强“检察服务平台”建设中提升服务水平。建成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共产党员先锋示范岗,坚持挂牌着装上岗、文明规范接待,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共接待群众2560人次,提供法律服务3180人次,接待律师2372人次,免费刻录光盘 2238份。依法及时公布案件信息16277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在推进“释法说理全覆盖”中提升执法满意度。立足打好“双提升”翻身仗,制定司法效果评价机制并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要求案件承办人用群众语言,从法、理、情各个角度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主动接受当事人评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2019年,新发信访案件下降40%,群众执法满意度为96.85%。
三、深耕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撤案51件,追捕、追诉97人,决定不捕1619人,不诉363人。深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9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4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不当变更执行252人、社区矫正违规违法69人,监督特赦66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80人;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行动,监督纠正执行金额300余万元。
持续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裁判监督,依法受理261件,提请抗诉23件,提出再审建议14件,法院改判20件。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6件,法院采纳21件。扎实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开展非诉执行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52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5件,有力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持续做实公益诉讼。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线索326件,立案2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2件。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立案18件,推动解决“四乱”问题20个。扎实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英烈权益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立案2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挽回损失358万元。积极拓展公益保护范围,办理文物保护案件2件,助力洛阳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有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树牢转型发展新理念。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客观公正立场”等司法新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检察产品。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4450名被告人建议法院从宽处理,有效化解矛盾、提升治理效能。主动担当,依法办理3起正当防卫案件,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
搭建转型发展新架构。针对批捕、起诉职能关联性强的特点,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监督案件大量增加的问题,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忠实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和法律赋权,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全市两级院精简内设机构94个,实现了机构整合、职能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
完善转型发展新机制。着眼强化监督效果,积极探索类案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解决一批共性问题;探索建立监检衔接机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23人,起诉98人,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职能作用。着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特别是入额院领导的监督考核和动态管理,两级院入额领导办理各类案件2842件,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激发转型发展新动力。坚持效果导向,开展“一院一品”集中展示和创新项目评选活动,推动建立工作机制11项,有效破解监督刚性不足、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被省检察院写入工作报告。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智慧检务中心,部署应用智慧办案系统,运用“三远一网”办理案件2566件,助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五、狠抓“三个素质”建设,着力打造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首课、必修课,优化学习培训方式方法,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3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十个活动”“七次研讨”为载体,推动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全面落实“河洛党建计划”全面强化年各项任务,建立完善“一三五六”党建工作体系,实现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素能强检。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利用“中检网院”“检答网”等网络平台培训1600余人次,组织或承办检察业务培训102期。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宣讲方针政策,解读司法实务,带动形成浓厚学习氛围。通过比武练兵、参与专家论证等形式,不断历练本领、提升素能。12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业务能手,5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守底线”专题教育,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扎实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出台为基层减负五项举措,会议同比减少37.5%,发文同比减少56%。开展检务督察67次,纠正问题70件次,完成4个基层院巡察工作。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两级院共纪律处分3人,警示约谈7人,持续营造全面从严浓厚氛围。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件。坚持用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及时收集意见建议,与民革洛阳市委会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合作调研。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重要会议活动212人次,努力为代表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探索建设常态化开放式检察机关,先后举办 “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2次,1200余名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以“两微一端”为载体,常态化发布检察工作重要信息1000余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确保规范公正司法。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成立评查委员会,对两级院办理的信访、危险驾驶、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把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严格案件进出口审核,共发出流程监控1322件,纠正问题65个,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去年12月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依法履职并重,制定党建引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六项措施”,深入抗“疫”一线执勤4900余人次,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办理涉疫情案件34件,扎实推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加快恢复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先后获得省级以上荣誉63项,涌现出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杨丽霞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主动,保障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司法为民的措施和载体不够丰富,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确立,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率不够高。四是干警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差距,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9+2”工作布局,持续强化“1126”工作思路,突出“抓管理、促提升”工作主线,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洛阳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全面锻造与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洛阳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修好“两个课题”,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之以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治理管控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觉接受政法委政治督察,更加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服务洛阳发展新定位。扎实开展“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学习研讨活动,立足职能、精准对接,努力提升服务实效。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积极践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五提”行动,扎实开展“五个专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强化为民宗旨,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之以恒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强力推进“释法说理全覆盖”,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四是强化理念转变,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转型发展,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平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着力加强“两项监督”,建立完善民事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
五是强化检察管理,不断提升工作现代化水平。坚持以推进检察工作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为着力点,强化数据思维,积极探索标准化办公办案、大力推进信息化运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健全完善科学考评体系、不断强化典型引领,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河洛党建计划”全面提升年要求,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洛”的作风导向,着力克服“自满、等靠、安逸”三种心态,持续强化“进取、拼抢、攻坚”三种精神,全面提升落实力执行力穿透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无论检察职能如何调整,我们司法为民的初心不会改;无论内设机构如何构建,检察法律监督的使命不会变。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务实重干、奋勇争先,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1126”工作思路(第1页):2019年,全市检察长会议确立了检察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即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实现一个目标,即党建、业务、队伍、保障、管理等全面检察工作进入且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抓住两个关键,即执行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六大任务,即政治建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转型发展、改革创新、过硬队伍建设。
2.南部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实施意见(第2页):为切实服务和保障我市南部生态涵养区建设,在市检察院领导下,栾川、嵩县、洛宁、汝阳四县检察机关聚焦水源地保护、生态旅游观光、矿山治理修复、伊河洛河流域源头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在办理好辖区案件的基础上,通过跨区域配合协作,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为南部生态涵养区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3.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专项”(第2页):一是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三是开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四是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五是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六是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4.服务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报告制度(第3页):2019年3月22日,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吴志军检察长提出建立服务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报告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结合管辖的罪名、负责的工作,认真研究一类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趋势等,注重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分门别类形成高质量、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提供决策参考。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第3页):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作出庄严承诺,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对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信环节,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6.“一三四”常态长效办信机制(第3页):为做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省检察院在全省探索建立 “一三四”工作法,“一”即明确一把手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方向明确、责任落实;“三”即成立群众来信处理中心、网络信访处理中心、群众信访督办中心三个中心,确保工作常态长效、规范开展;“四”即建立完善群众来信办理、群众来信集中审查分流、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联络员及周报告月通报季点评四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7. “一号检察建议”(第3页):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8.教职工入职查询机制(第3页):把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教师资格申请和教职工招聘的前置审查程序,以防范相关前科人员进入教职工队伍,降低在校未成年人被侵害风险。
9.“百千万”工程(第3页):2018年9月6日,省检察院提出在3年内打造百个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或工作团队,选聘千名优秀法治宣讲员或法治副校长,开展万堂优质法治公开课活动。
10.“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第5页):为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工作,2018年12月7日,由最高检和水利部统一领导,河南省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发起,沿黄河流域9省区的各级检察机关、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参与,以法律武器治理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确保黄河生态环境保持健康良好状态。
11.捕诉一体(第5页):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一种办案机制。
12.“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第5页):“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十大业务”是指内设机构改革后,市检察院设立了第一至第十检察部,依次分别负责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类犯罪、监所和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监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等十项业务。
13.“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第6页):依托全国人大代表杨来法的影响力,在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建立“杨来法”涉农检察联络站,设立驻站检察官、检民联络员、检民信息员,制作检民联络卡,融合“检察开放日”、服务非公企业“六个一”工作法、“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等,从平安、经济、生态等方面深度融入群众,把服务和保障民生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14.“一三五六”党建工作体系(第6页):即每年出台“一个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个清单”;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党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五项制度”;采取对照清单常态化开展督察、每月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每季度开展违法违纪情况分析“六项措施”。
15.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第8页):即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专项活动、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16.“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第10页):围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市公安局等单位协商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不断深化市域内黄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工作,协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7. “六稳” “六保” “五提”(第10页):“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五提”即产业提质、消费提力、基建提级、动能提档、都市圈提速行动。
18.两项监督(第10页):即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