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作部署
2018年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于:2019-03-01 11:10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6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人民群众新需求、检察职能新调整,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代会决议,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围绕市委“9+2”工作布局、“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开设“三十讲”学习专栏,办好“三新”讲习所,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分别就推进以案促改、贯彻全市“两会”精神等向市委请示报告16次,李亚等领导同志分别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我们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认真开展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排查,确保落地落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清醒认识洛阳检察机关开展巡视整改的重要性、特殊性、紧迫性,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认领,举一反三,突出重点,制定165项具体措施,分门别类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见底清零。
坚持把讲政治落实到司法办案。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努力做到每一起案件,都以政治眼光来审视、用法治标准来衡量,坚持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领导带头办理等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任务,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办案优质高效。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6件73人,其中,依法对焦作市原副市长魏超杰、洛阳市水务局原局长王长忠等10名厅处级干部提起公诉,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
二、勇于担当顾大局,主动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等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以“三个十”为载体和抓手,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着眼保障“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积极支持洛阳地铁、王城大道快速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起诉阻工扰工、盗窃等犯罪12人。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本着既打击犯罪、又追赃挽损的原则,稳妥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起诉261人。着眼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主动走进民营企业听心声、问需求,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建立检察长责任制、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六项机制,依法起诉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49人,推动省检察院“30条意见”和市检察院“16条意见”落地落实,助推洛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服务精准脱贫。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出台“18条意见”,严厉打击破坏惠农惠民政策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法起诉坑农害农犯罪76人,起诉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15人。持续深化“一转三推进”,开展“九个一”大走访活动,选派20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坚持强党建、重治理、促发展、解民忧,带领3802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建立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2件,发放救助资金49万元,《检察日报》以“暖阳可以融化冰雪”为题作了整版报道。
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四河三渠”综合治理、中央和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7件,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128人。扎实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依法督促复垦耕地86亩、收回林地507亩、清理河道471公里、治理水域29亩。积极参与“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与环保、水利、河长办等部门协作配合,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依法督促解决黄河流域洛阳辖区“四乱”突出问题。
三、牢记宗旨为人民,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件,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6人。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超市、学校等实地检查,督促网上订餐平台对100余家违规商户予以取缔。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坚持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办理李庄等28人电信诈骗、戴农飞等140人“套路贷”等一批新型重大网络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落实提升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10条意见”,扎实开展“五大一强”专项行动,努力在办好案件、规范司法、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化解信访矛盾500余起,按期办结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61件,实现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期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两级院建成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专门机构,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1人,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坚持宽容不纵容,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26人。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进行心理疏导,抚慰心理创伤。部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送法活动176场次,受教育师生33万余人,形成“洛小未”“牡丹心语”“小岩姐姐”等未检工作品牌,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依法履职保稳定,全力推进平安洛阳建设
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提高站位,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81件600人,提起公诉58件372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注重以专克难、实事求是、严格依法,两级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建立提前介入、挂牌督办、两级会商等机制,所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由市检察院逐案严格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高质量完成狄治民涉黑案件引导取证、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创造审查起诉涉黑案件洛阳经验,相关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
坚持打击犯罪与增进和谐并重,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229人,提起公诉7171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9人,提起公诉8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43人,提起公诉2045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非羁押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对无逮捕必要的867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136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增进和谐。
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治理并重,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办准、办好案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入分析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和治理漏洞,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6件,帮助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律文书说理制度,持续开展送法“五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营造崇尚法治氛围。积极配合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共对21236名候选人进行犯罪记录审查,确保当选人员“身家清白”,基层政权坚强有力。
五、强化监督提质效,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领导带头办案407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7次,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强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全面建成和应用“三远一网”系统,办理案件226件,以科技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
不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坚守底线、严防冤错,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4件、监督撤案27件,纠正漏捕122人、纠正漏诉92人,提出刑事抗诉39件,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94人、不起诉33人。坚决防止刑事判决“打白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66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9人;扎实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以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92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35件,执行金额165万元。1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持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44件,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5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50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积极支持和监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省检察院“10条意见”,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47人,扎实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3件,营造“依法办事、诚信为本”的社会氛围。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效果导向,把开展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放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以法治手段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公益难题上,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诉前程序解决64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伊川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公司未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遂向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国土局依法解除合同,收回26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收土地出让保证金600万元。
六、从严治检重自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六项措施,建立五项制度,制定三个清单,有效压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支部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改造提升党员活动中心,坚持每季度分析机关党建、干警思想动态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督促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到位,压实抓支部建设的政治责任。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坚决打好自身建设“三场硬仗”,努力使业绩客观准确、办案文明规范、队伍纪律严明。根据洛阳检察机关实际,研究制定升国旗、考勤管理、值班带班、检务督察四项制度,狠抓落实,强力执行,带动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管理严格规范。始终保持从严治检定力,坚持“四个从严”,做到“四个经常”,用好“四种形态”,坚决支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肃查处20名违法违纪检察人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推动纪律规矩在检察机关立起来、严起来。
切实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注重政治和业务素能培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完善学习机制,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业务竞赛、精品案件评选和庭审观摩等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两级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职务犯罪、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个检察组,把专业的人才聚集到专业的岗位上,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
七、接受监督促公开,始终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案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定经常性走访工作意见,主动上门走访435名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164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重要会议活动等456人次。坚持办前沟通、办中反馈、办后回访,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自觉接受相互制约监督。坚持刑事诉讼原则,认真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办案制约,加强沟通协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认真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听取意见2300余次,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效。建立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发布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540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51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26件。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实时动态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1000余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确保规范公正司法。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913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直面困难,砥砺前行,奋力拼搏,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个基层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3个县区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9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办案能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服务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在一些方面对接不够精准的问题。二是在司法为民方面,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干警司法不规范、群众工作能力不高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检察工作与群众满意还有差距。三是在发展格局方面,民事、行政检察仍较薄弱,公益诉讼检察刚刚起步,专业化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四是在智慧检察方面,总体进展还不适应形势要求和现实需要,科技应用水平还不够高。五是在检察改革方面,已实施的一些改革项目还需要“精装修”,运用制度机制调动干警积极性的相关工作还需加强。六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是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省检察院“四个发展”思路体系,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政法姓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责任,助力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高质量副中心、增长极、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实施“97172”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等决策部署,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主动提供更优服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善工作机制,部署开展南部四县生态涵养区专项检察活动,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使命,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斗争精神,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司法,促进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用心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司法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以转型发展为路径,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突出专业精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做优刑事检察。突出深层履职,强化类案指导,注重用好“外脑”,做强民事检察。突出双向监督,办好典型案件,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做实行政检察。突出多赢共赢,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效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五、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搞好“精装修”,完善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领导带头办案等制度,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三个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加大创新力度,力争形成一批工作品牌,提升洛阳检察工作影响力。
六、坚持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夯实检察工作根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转作风、抓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执行力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督察问责,确保检令畅通,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奋力奔跑、追梦前行,创造新机遇、塑造新形象、展现新担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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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职能新调整(第1页第6行)。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行使下列八项职权:(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2.“大讨论”活动(第2页第6行)。2018年,省检察院为统一干警思想认识,理清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
3. 三个十(第3页第10行)。2018年,省检察院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先后研究出台深化法律监督“十个专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和维护安全稳定“十条意见”,引导全省检察机关以“三个十”为载体和抓手,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
4.公益诉讼(第4页第11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决定,2017年7月1日起,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5.“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第4页第13行)。为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统一领导下,2018年12月7日,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发起沿黄9省(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法律武器治理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确保黄河生态环境保持健康良好状态。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5页第10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7.认罪认罚从宽(第6页第16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等具有重要作用。
8.三远一网(第7页第13行)。指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现代科技应用迈进一小步,可以推动司法文明前进一大步。“三远一网”系统对于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9.六项措施、五项制度、三个清单(第8页第22行)。六项措施,即各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机关党建和党员干警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监察部门每季度对全市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分析,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对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督察。五项制度,即政治理论学习、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制度。三个清单,即党建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0.三场硬仗(第9页第8行)。省检察院根据河南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要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自身建设“三场硬仗”,着力解决业务工作中的水分问题、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队伍建设中的纪律作风问题。
11.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第12页第7行)。2018年初,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成立后,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
12.“四个发展”思路体系(第12页第8行)。一是“三四五”发展思路,即“三个继续坚持、四个牢牢把握、五个进一步提升”。“三个继续坚持”,即继续坚持围绕上届省院党组确定的“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检察工作主线,继续坚持紧盯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省目标,继续坚持用好文明单位创建这一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四个牢牢把握”,即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这一基本途径。“五个进一步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转型发展、规范司法、改革创新、从严治检水平。二是“四有一少”发展目标,即在改革创新、科技应用、典型案例上有特色有品牌,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上有实效有口碑,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专家有模范,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上有正气有激情,同时要做到队伍少出事。三是“四个转”发展路径,即重心转移,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模式转型,通过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四个转变”,着力提升检察工作品质水平;动力转换,把改革、科技、创新作为拉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三驾马车”,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提供新动能;方式转变,进一步树牢谦抑、理性、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切实提升检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四是系列发展保障,即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专业化建设、智慧检察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建设等,持续深入打好自身建设“三场硬仗”,为推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3.三个导向(第14页第5行)。2019年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干导向,转作风、抓落实、补短板、求实效,加快推进河南检察工作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