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作部署

2015年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于:2016-04-01 16:23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33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高建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站位全局,转变司法理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务实重干,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责是关键基本要求,认真践行不就案办案不勉强办案,不办勉强案等司法理念,尽最大努力防止或减少办案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助推企业爬坡过坎和经济转型升级。先后走访了中钢洛耐、中信重工等大型企业,帮助企业消化矛盾、解决问题。我们在查办一起全省重点民营资本项目投资人涉嫌行贿犯罪案件时,考虑到该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正处于融资的关键时刻,在保证案件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依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行贿人被取保候审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使项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局面,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延伸法律职能,配合市质监局对某大型汽车有限公司进行联合约谈,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检验标准,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偃师、宜阳、伊川、汝阳、瀍河、吉利、高新等县(区主要领导分别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批示肯定。

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联合公安、工商等13家行政执法单位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58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两类犯罪案件3035人。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征地拆迁、扶贫惠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案件6182人,切实维护了民生民利。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贯彻诉访分离原则,对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及时导入相应司法程序;对普通信访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共化解信访矛盾460余起,实现“9·3阅兵、上合组织政府首脑理事会等重要时期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延伸检察环节司法救助职能,对5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进行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扎实开展五进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深入机关、校园、农村、企业、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20余次,16万余人接受了教育。我们承办了河南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机关活动洛阳启动仪式,与市国资委联合举办了送法进企业法制宣教活动,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送法进机关十佳宣讲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注重关爱疏导,抚慰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创伤,26名干警取得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认真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6人,加强帮教考察,使失足的孩子尽快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部分基层检察院建成了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涧西区检察院洛阳大张实业公司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新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机制分别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未检工作机制创新示范点,伊川县检察院未检科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应用,有效解决有案不移问题,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现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人。深入分析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先后就补充耕地监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方面制定完善制度。

二、规范司法,加强法律监督,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效果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司法办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以业务工作的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深入推进平安洛阳建设。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要任务,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21人,提起公诉6123人;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1895人,提起公诉3080人。从群众关注的焦点出发,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115171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打击投资担保领域金融犯罪,依法妥善办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涉众型经济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金融秩序。大力推行非羁押诉讼,完善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共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460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177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大使命,秉承老虎苍蝇一起打和惩治、预防一起抓的理念,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23030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93239人,渎职侵权犯罪3764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查处了省国资委原巡视员杜泽生、省教育学院原党委书记刘金海、三门峡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富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原主任郑秋红等6名厅级领导干部,以及省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原处长张晓栋、市计生委原主任李秋阳、汝阳县公安局原局长隋军等27名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3名外逃嫌疑人被追逃归案。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法,扎实开展行贿犯罪专项查案工作,查处了吉利区原常务副区长肖少宁、洛宁县政协原副主席刘慧宁等行贿犯罪3636人。部署开展为官不为构成渎职犯罪专项查案活动,查处玩忽职守案件913人,得到市委充分肯定。3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十大精品案件。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区别对待小案,对一些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小案,依法从宽处理;但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小案,坚决依法查处。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撰写的《关于十八大以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综合报告》引起市委高度重视,印发全市各单位学习借鉴。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315次,24000余人接受了教育。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查询26452次,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深入环境影响评价、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林业园林绿化等领域,扎实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制发检察建议59件,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制度60项,撰写的《关于对洛阳市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专项预防调查的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全市16个县(市)、区主要领导分别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批示肯定。

进一步突出诉讼监督工作重点。坚持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有罪不究,违法办案、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大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3件,有罪判决率100%,监督撤案49件;依法追加逮捕105人,实刑判决率94.4%;追加起诉184人,有罪判决率100%。办理的李某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优秀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8人,公安机关采纳建议96人。二是坚持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并重,大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支持抗诉3964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1048件次,对全市监管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838人进行了全面审查,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76件,纠正率100%。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回头看专项检察活动,对清理出的191三类罪犯逐人登记建档,监督不予减刑13人,收监执行15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市3820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摸底排查,发现脱管、漏管28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3人,对发现的问题深入核查,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35人。三是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大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新民诉法、新行政诉讼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0件,提出抗诉2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件,法院采纳40件。

三、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严正风肃纪、从严约束管控、从严查究问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狠抓教育管理,持续增强干警履职能力。加强党性锤炼,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全力整治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讲党性、守纪律、懂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一部门例会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落实,持续深入开展三讲四要镜鉴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采取狠抓党组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严肃处理个别党员干部不讲党性、不守纪律、个人利益至上的行为。加强素能提升,开设处长论坛坚持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中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孙飞等专家学者来院授课,组织侦监、公诉等部门业务骨干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培训,两级检察院学习氛围愈加浓厚,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向焦裕禄式好干部、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张茹等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狠抓规范司法,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看司法公正不公正,最直接的是看司法规范不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严格落实去年年初人代会上就规范司法向全市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案件评查3次,抽查案件800余件、卷宗2000余册,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市两级检察院并督促整改,教育干警引以为戒;部署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2010年以来办理的1500余起案件进行逐案清查登记,整改问题47项,涉案财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司法办案流程管控,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1项。强化内部监督,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载体,所有案件全程网上流转,通过受案审查、流程监管、结案审查等,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督促引导办案工作规范开展。高度重视律师对规范司法的推动作用,对6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上门走访并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出台《洛阳市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试行)》,充分保障律师行使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

狠抓监督制约,持续提高司法透明度。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人大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公诉工作;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522件,重要案件信息492件,法律文书1442份,将检务公开延伸到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公开审查方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5件,依法组织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518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225人次担任听证员和监督员,确保公平公正。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业务工作争先创优势头强劲,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先进单位,新安、涧西、宜阳、栾川、伊川等5个单位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首届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栾川县检察院、洛宁县检察院、市检察院控申处被评为先进集体,7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分别被《新华社内参》、《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要情》、《河南领导参考》等总结推广,涌现出了全省十佳检察之星河南省青年卫士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缺乏深入系统思考。二是队伍能力建设步伐仍需要加快,人才培养、交流、使用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干警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仍待加强,案件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职务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形式不丰富,力度和效果与社会各界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政府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根据市委确立的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新发展体系为支撑,着力实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城镇化水平和生态文明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更强,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发展思路,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省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着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服务的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提出的“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上来,为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加快构建、完善和提升“九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的分析研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深刻认识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更加注重转变司法理念和改进办案方式,在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水平更高、人民生活水平更高、城镇化水平更高、生态文明程度更高、科技创新能力更强、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二)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坚决查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积极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量,健全和落实纠防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快构建和推进现代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市场体系、现代城镇体系、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文化传承创新体系、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开放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完善惩防一体化机制,把预防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爱护干部、减少犯罪为目标,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和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确保全市计划实施的368个省、市重点项目顺利开展。紧紧围绕办案强化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加强释法说理,探索推行职务犯罪预防约谈等机制,努力把职务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更加注重刑事处罚与党纪政纪处分的衔接,推动形成多层次的责任处理机制。更加重视治本,深入剖析系统性、行业性、典型性腐败案件,帮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四)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大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和追究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做到早动员、早谋划。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涉案财物管理、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等制度,真正使规范司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五)牢牢把握自觉接受监督新常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健全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改进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做到走访常态化、联系经常化。深化阳光检务,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为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将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切实做到对法律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2016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实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城镇化水平和生态文明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更强,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豫ICP备:486936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