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作部署

2016年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于:2017-02-14 16:30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0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建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人士提出意见。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2016年,洛阳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国家和省赋予新的战略定位,全市上下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新发展体系为支撑,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一年来,检察机关贴近中心、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服务经济发展。我们及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目标的意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服务重点,增强服务实效,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积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商业贿赂等犯罪442人;建立依法容错机制,宽容创业创新中的失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317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争取各方支持配合,严把罪与非罪界限,做到既有效打击犯罪,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风险严肃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33人,深入10余家大中型企业开展警示教育,为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涉企案件严格做到五个慎重:慎重传唤企业负责人,慎重对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慎重查封企业帐册,慎重扣押企业款物,慎重冻结企业银行帐户,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保障改善民生。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市检察院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家单位建立了协作机制,增强打击合力,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人,提起公诉10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人,提起公诉141人,严肃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19人,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件,助推河洛大地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美好。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某养殖场污染饮用水源地环境案件,是全省第一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布。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及时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660人,依法查处市扶贫办原副主任王康红、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前后两任主任张荣真、张绍沛职务犯罪案件。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等重点环节,开展预防调查29次,促进完善扶贫领域监管机制36项。深入10个县(市)区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7000余名基层干部受到教育;部分农村干部受教育后,主动将账目交由扶贫部门审核把关,并退还问题扶贫款300余万元。新华社、检察日报、河南日报等40余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50余万网民点赞。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做法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予以推广。

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依法办准、办好案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6件,帮助建章立制82项。市检察院《当前五大因素导致涉爆物品犯罪突出的调研报告》被中央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解决信访矛盾610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重要时期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延伸司法救助职能,依法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7.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着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注重帮教挽救和关爱引导,对26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这些失足的孩子回归了家庭、学校和社会。与洛阳师范学院开展合作共建,依托高校优势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依法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8人,提起公诉9人,组建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开展宣讲168场次,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校园平安。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先进集体,涧西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未检工作先进集体,洛宁县检察院延伸未检职能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推广。

二、忠诚履职尽责,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公正、惩治腐败,以法律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平安洛阳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52人,提起公诉5464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53人,提起公诉183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59人,提起公诉2236人。涧西区检察院从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挖掘出异地重大暴恐犯罪线索,有关部门据此抓获13名暴恐分子,国家反恐办专门致信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表扬。依法办理伊川县“11·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坚持适时介入、指导取证,确保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注重宽严相济,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完善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699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132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委联合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1件、撤案67件,依法追加逮捕144人、追加起诉226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683人、不起诉1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问题938件次;对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90人进行同步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14件,纠正率100%;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有关部门将应收监而未收监的45名罪犯交付执行刑罚,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扎实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提出检察建议547件;严肃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查处洛阳亿和置业有限公司虚假诉讼案背后的3名司法人员和6名其他人员,切实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肃贪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6134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8258人,渎职侵权犯罪4385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1人。依法立案查处鹤壁市委原副书记费银普,漯河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周口市公安局原局长姚天民等5名厅级干部;依法查处新安县原副县长郭华,省工人龙门疗养院原院长杨兆丰等26名处级干部,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严肃查办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三农等领域职务犯罪85128人,严肃查办宜阳县香鹿山镇后庄村原支部书记张创保贪污、挪用扶贫资金139万余元等一批小官大贪案件,保障国家惠农政策畅通到最后一公里;严肃查办招生领域徇私舞弊犯罪810人,维护教育公平。充分运用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依法查处洛阳正骨医院、洛阳邮政储蓄银行等一批窝案串案,净化行业风气。依法严惩行贿犯罪,突出查办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不法分子,立案侦查7487人,努力从源头遏制腐败。

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45次,23400余人受到教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722次,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告诫约谈等机制,努力把职务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同步预防,将洛阳地铁等39个省、市重点项目纳入预防规划,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深入研究职务犯罪规律、诱发原因、发展趋势及惩防对策,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提交报告34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市检察院《关于十八大以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综合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

三、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市委实施办法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制作动漫专题片、创建微党课交流平台等一系列措施,健全部门例会学习、述职评议等一系列制度,特别是组织干警到焦裕禄干部学院学习培训,干警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的观念明显提升,取得很好效果。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围绕保先晋位目标,建立健全业务季度讲评等四项机制,定期召开业务推进会,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以承办全国举报线索管理座谈会、全国未检工作研讨会为契机,学习外地经验,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我们均取得较好成绩,1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标兵,特别是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创历史最好成绩。着眼提升干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加快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委监督评审,市检察院和新安、涧西两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前,基本完成检察官入额选任工作。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两个月一次集中廉政教育,组织党纪检纪知识全员考试,引导干警按法律办案、按规矩办事、按道德做人。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量化为59项内容,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肃开展巡察工作,已完成对1个基层检察院的巡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积极倡导良好家风,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检务督察,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严肃查处违纪干警3人,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规范司法、反渎职侵权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260余人次,聘请8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并进行履职培训。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91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分别邀请30名全国人大代表、15名省人大代表视察洛阳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全面推行检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以案件程序、法律文书、重要案件的公开为重点,公开案件信息9977件,将检务公开延伸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探索检务公开新途径,加强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建设,实时动态发布检察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中,市检察院荣获两金一铜的好成绩。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两级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持续推进规范司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抽取全市两级院办结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及职务犯罪撤案等114起案件进行评查,对查出的5类问题通报全市、逐案整改。切实发挥案件集中管理在规范司法中的关口作用,全部案件全程网上运行,推进精细化办案、精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注重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的反向审视、监督制约作用,开展反向审视65次,倒逼规范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能力不高。二是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充分,在查处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强化民生领域法律监督等方面,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随着法治社会建设,司法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主体责任在个别方面落实不到位,检察队伍违纪问题还有发生。五是检察官断档、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实现国家和省确定的洛阳发展新定位的重要一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准确把握洛阳发展新的战略定位,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在巩固提升检察业务强市的基础上向检察工作强市迈进,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适应形势,自觉服务大局。当前,洛阳正处在聚焦新定位、抢抓新机遇、谱写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大局、贴近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提出的打好四张牌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施60个重大专项,围绕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贸区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着眼点和结合点,推动洛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全面履行职能,全力维护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洛阳建设,突出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继续保持打虎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注重惩防并举,促进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维护公共道德,加大对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行为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司法办案过程成为惩恶扬善的过程。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要立规明矩,修订完善党务、检务、保障、廉洁等一整套科学规范运行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推进案件管理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夯实基础、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不断加强巡察工作,今年要完成对4个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大力加强职业精神培育和正规化教育培训,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公正司法。不断加强阳光检务建设,持续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创新检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实现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为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使命担当。新的一年,我们将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支持起诉(3):指检察机关对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支持受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附条件不起诉(4):指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决定暂不起诉,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其表现,再决定是否起诉的制度。

3.非羁押诉讼(5):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形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诉讼方式。非羁押诉讼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和节约司法资源。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等。

5.五个过硬(7):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做好政法工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6.反向审视(10):指检察机关对所办理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剖析,回头看整个诉讼过程,发现并解决案件在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

7.互联网+检察(13):指检察机关主动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合法、安全为前提,在检察职能范围内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办案、检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激发创新智慧与创造活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构建互联网时代的检察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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