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刊(第22期)
作者:公诉局 发布于2018-09-05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专刊
第 22 期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8年9月5日
洛阳市院派驻监狱检察室采取 “三个结合”
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效果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高检院、省院、市委和市院的一系列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与紧迫感,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工
作优势,精心部署,主动作为,采取“三个结合”,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截止8月底,已将三个监狱在押的319名涉黑罪犯谈话任务全部完成,共挖出涉黑涉恶线索及“保护伞”7件(其中涉黑恶19人、涉“保护伞”6人),以按规定报省检察院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日常派驻检察工作相结合,认真排查、摸清底数。两级院联合派驻检察室结合日常监狱检察工作对监管场所内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牢头狱霸”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将涉黑涉恶罪犯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方面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一是积极发动服刑人员勇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线索;二是敦促有漏罪的黑恶势力服刑人员迅速投案自首;三是疏通举报渠道,并切实做好检举揭发人的人身保护工作,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将派驻检察工作与监管工作相结合,全面动员,形成合力。在拓展信息渠道方面,派驻检察室与监狱建立狱情通报机制,会商研判涉黑涉恶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罪犯信息沟通与交流,建立完善涉黑涉恶线索发现和深挖移交工作机制。和监狱联合借助监狱内部广播、板报、报刊等媒介宣传关于黑恶势力的认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布举报方式、举报途径,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与监狱共同做好涉黑涉恶在押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服刑罪犯主动交代或者揭发检举遗罪漏犯。及时将的线索移送上级院处理,并随时关注线索反馈落实情况。
三、全面谈话与重点谈话相结合,政策攻心,教育感化。派驻检察室干警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采取集中教育、以案释法、一对一谈话等多种形式向监狱服刑人员宣传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告诫服刑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切实遵纪守法,同时告知和动员服刑人员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按照工作部署,在对涉黑服刑罪犯全部进行谈话的基础上,重点对近五年内投牢的涉黑罪犯、涉黑主犯、有重大影响的涉黑犯罪成员进行谈话。谈话中采取积极主动、灵活有效的方式进行个别政策攻心,教育感化,促使其打消思想顾虑,主动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或“保护伞”线索。
(据市院执检局报送材料整理)
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送:市院领导、专职检委会委员、处级干部
发: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院有关部门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9 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