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刊(第19期)

作者:公诉局      发布于2018-08-19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专刊

第 19 期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18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认真落实省委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

 

省委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下发后,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制订详细整改方案,并指定专人逐项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收到督导组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院扫黑办认真学习了《省委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对督导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全部接受,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迅速部署,立改立行。针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市院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解决专用办公用房等复杂问题,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建伟亲自挂帅,统一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求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台帐材料不便找,涉黑涉恶类案件只有数据,相关材料看不到的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1.规范涉黑案件台账。一是明确台账收集管理人员,统一规范台账记录和管理,认真收集涉黑案件材料;二是规范涉黑涉恶案件材料上报。市院统一上报涉黑涉恶案件材料的时间节点,确保及时收集案件材料。2.目前涉及全市40起涉黑涉恶类案件档案材料均全部收集、归档。

(二)两次领导小组会,一次小组办公室会议材料未能找到

整改措施:1.规范会议记录档案收集管理。一是明确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人员,统一规范会议记录簿,认真组织记录;二是做好会前议题的审定工作,确保会议研究问题明确具体;三是明确会议记录归档纪律,要求会议原始记录材料应当及时归档。2.经过整改,相关会议记录均已经按照规定归档。

(三)移交的线索没有接收单位印章

整改措施:1.积极联系市扫黑办补盖印章,规范移交手续审查。2.经过整改,所有移交线索表中,均已经加盖接受单位印章。

(四)县区院及控申处移交线索系督导当天移交

整改措施:1.认真复核活动开展以来的线索移交工作,明确专人加强线索移交的流程管理,进一步加强线索移交方面的管理和线索材料整理工作,建立明确、清晰的线索移交台账。2.经过整改,梳理了活动开展以来移交线索,建立了明确、清晰的线索移交台账。

三、整改后续工作

1.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以严格的工作纪律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送:市院领导、专职检委会委员、处级干部

发: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院有关部门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18日印发          


豫ICP备:486936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