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刊(第18期)
作者:公诉局 发布于2018-08-06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专刊
第 18 期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8年8月5日
栾川县院采取四项举措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安排,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查漏补缺,弥补短板,结合县域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努力狠抓落实。
一是扎实部署,专题安排。积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院、市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精神,明确政治站位,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推进专项斗争。
二是对标补短,精准发力。及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回顾总结前阶段的工作情况,对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对工作中出现的短板问题重点安排,制定工作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不落空。
三是重点宣传,主动作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电视、微信、微薄等平台,大力开展宣传报道,用事实说话、用案例发声,彰显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页、制作展板和宣传条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及时更新宣传扫黑除恶相关信息,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四是扎实推进,确保稳定。严格树立大局意识,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密切结合部门职能。主动担当,大力宣传。在案件上,全院“一盘棋”,做好线索摸排,加大办案力度。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惩治涉黑涉恶犯罪,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栾川县院报送材料整理)
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送:市院领导、专职检委会委员、处级干部
发: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院有关部门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8 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