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信息公开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决算公开
作者:11 发布于:2015-10-12 16:37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度决算公开的说明
2014年度决算公开的说明
一、公开内容
-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26个职能处室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河南省检察官学院洛阳分院2个归口预算管理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
(二)公开的表格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发放的《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洛财库[2015]19号)文件要求,对外公开本部门经过财政批复的2014年度财务收支决算相关表格,具体如下:
1、部门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有(公开01表)
2、部门2014年度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公开02表)
3、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公开03表)
(三)对决算数据的说明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5.17万元,年初结转2729.24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6622.0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31.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2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开的表格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发放的《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洛财库[2015]19号)文件要求,对外公开本部门经过财政批复的2014年度财务收支决算相关表格,具体如下:
1、部门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有(公开01表)
2、部门2014年度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公开02表)
3、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公开03表)
(三)对决算数据的说明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5.17万元,年初结转2729.24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6622.0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31.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2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公共安全支出5431.9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人员支出,办案经费支出及装备购置。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老干部活动经费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
- 住房保障支出167.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我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5.72万元(含机关及2个所属事业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48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42.7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15.02万元。2014年,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3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我院财政拨示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27.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检察系统其他单位学习、交流及研讨等,接待148批次、1184人次。
2014年三公经费和2013年相比公车运行维护费上升原因:2014年因购入十三辆新车,共计227.72万元,所以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3年上升94%。根据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下降了23%;因公出国费用2014年与2013年相比上升17%。
决算总表公开01表.XLS
支出明细表公开02表.XLS
三公经费表公开03表.XLS
2014年度,我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5.72万元(含机关及2个所属事业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48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42.7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15.02万元。2014年,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3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我院财政拨示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27.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检察系统其他单位学习、交流及研讨等,接待148批次、1184人次。
2014年三公经费和2013年相比公车运行维护费上升原因:2014年因购入十三辆新车,共计227.72万元,所以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3年上升94%。根据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下降了23%;因公出国费用2014年与2013年相比上升17%。
决算总表公开01表.XLS
支出明细表公开02表.XLS
三公经费表公开03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