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宣传情况汇总

作者:第一检察部      发布于2020-08-21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宣传情况汇总

 

    截至2020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平台共推送591条,在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和洛阳日报等平台刊稿28篇,组织宣传活动41次,发放宣传资料75700余份,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和宣传牌3000余件。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检察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伊川县院通过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板、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刷墙体标语、悬挂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多种手段,积极向来访群众介绍扫黑除恶知识,畅通群众控告举报途径。以精准扶贫、四官下乡、法治进校园等工作为契机,深入城区主要街道、乡镇集市、农村庙会散发宣传资料。截止目前为止,我院共制作宣传版面100块,宣传条幅300条,墙体标语2条,下乡宣传演出2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收到涉恶举报线索2件,已及时上报县扫黑办。

洛宁县院围绕黑恶势力的一个“首要”、一个“骨干”、八种“势力”、一个“公职”身份识别宣传和线索发动宣传,一是集中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县委政府门口、县城闹市区和公检法司等地段,设立宣传摊点定点宣传;利用流动检察室深入十八个乡镇进行送法赶集普法宣传。年多来,共发送各类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法律彩页资料1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二是传统与媒介相结合,发动2个社区、18个乡镇、交通运输行业、沿街商铺等,张贴、悬挂两高敦促涉黑恶势力人员投案自首公告、以及20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利用与县电视台、新媒体有偿合作机制,多轮次播放宣传县检察院专项斗争工作。年来,张贴公告200余份、宣传标语1000余份,电视台播放100余次,短信发送100余条。三是平面媒体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在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等报刊发表专项斗争宣传文章3篇,其中检察长付武超撰写的《检察机关要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展现新作为》文章先后被《洛宁政策研究》《河南检察论坛》等媒体刊发,“洛宁检察”微信公众号发表11篇。四是重点宣传与线索举报宣传相结合,突出一线办案宣传,突出斗争结果宣传。其中在对王某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进行重点宣传的同时,对其黑恶势力犯罪性质、影响进行了逐一宣传。对看守所被羁押人群发动专项斗争检举宣传8件次。

老城区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时期,为贯彻执行区、院工作安排,在疫情期间,我院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搜集“扫黑除恶”线索工作的实施,全力营造敏感期间辖区治安环境安全稳定,我院结合实际在辖区内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将疫情防控责任区各卡点作为宣传主阵地,进行防范“新冠肺炎”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工作宣传,结合辖区状况,细心为辖区群众讲解预防“新冠肺炎”的重要性和黑恶势力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组织疫情卡点干警及社区平安志愿者,在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卡点检测的同时,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打击重点,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力量,团结一致抗击疫情和打击黑恶势力,实现防疫和“扫黑除恶”宣传两结合、两不误。

    高新区院积极践行“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活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检察官法律顾问的作用,助力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基层建设,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目前,区院在全区各村(社区)都配备了检察服务官,公布联系方式,定期到村中为村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快速法律服务通道,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为护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制作悬挂横幅120余条,制作墙体标语100余条。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李学华检察长一行专门到辖区内镇政府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并为新进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讲座,受众百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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