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刊(第15期)
作者:公诉局 发布于2018-07-03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专刊
第 15 期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8年7月3日
市院召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7月2日下午,市院在综合楼六楼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王建新副检察长、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全体参会。
会议由王建新副检察长主持,市院公诉局副局长姚伟同志首先对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的进展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公诉局负责人李伟信同志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对河南十省市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的有关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新同志通报了省委巡视组对我市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简要介绍了省院近期来我市督查扫黑除恶工作及中央政法委督查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王建新副检察长指出,针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工作,一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扫黑除恶工作文件、要求及领导同志讲话,切实增强做好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圆满完成党委交给我们的任务,切实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切实做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市县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联动机制工作不畅不完善,各政法单位存在单打独斗现象,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的问题,以及前不久市委扫黑除恶检查组提出我市检察机关存在宣传氛围不浓、发动不够、线索不多、认识还不到等问题,都应予以正视并加以改正;三要对上半年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注意和改正。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近期专题听取了办公室情况汇报,对扫黑除恶办公室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提出了宣传发动不力,县区院报送材料较少,市院案件指导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等问题;四要以中央督导为指导和省院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和上级要求,查漏补缺,弥补工作短板,认真完成交给的具体任务,如加强宣传工作,制作横幅、展板悬挂于接待大厅,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料备份、交扫黑办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的作用。
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送:市院领导、专职检委会委员、处级干部
发: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院有关部门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7 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