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第十检察部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申诉工作和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刑事申诉的赔偿申请;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承办下级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细则、规定。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统一受理市人民检察院来信、接待来访;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办;负责信访信息分析、整理、反馈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信访工作。

第十检察部主   任:彭长春    联系电话:0379-64359925

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张康杰    联系电话:0379-64359920

第十检察部副主任:李新贺    联系电话:0379-64359920


办公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三山路6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周五下午集中反馈情况,不接访)


办公电话:0379-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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