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第八检察部
负责对全市公益诉讼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办理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用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承办对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承办基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