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第四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四检察部主  任:卢艳玲      联系电话:0379-64359871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祁珊珊      联系电话:0379-6435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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