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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荣获洛阳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奖

作者:70      发布于2014-03-14

  近日,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被洛阳市文明办授予“2013年洛阳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
  老城区院志愿者服务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服务员在日常工作中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实效的标准,注重协调群众利益、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肯定,树立了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三年来,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参与人员700余人次,服务地域涉及8个办事处45个社区,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扶济困等公益事业。志愿者服务队更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检察官法律服务站为平台,立足检察职能,延伸工作触角,深入开展检察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开展法制宣传50余次,发放普法书籍1万余册,捐资助困3万余元。作为省级文明单位,为打造全民志愿服务社区,还向金业路学雷锋社区文化广场捐立了洛阳市首尊雷锋雕像,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乔云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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