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丨尚定一:平凡岗位守初心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4-08-01尚定一,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十余年来,先后从事法警、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曾荣获“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连续两次荣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并入选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库。今年7月,在全省第三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综合成绩位列全省第一。
精研业务树立学习标杆
尚定一勤奋好学、善于总结,注重利用碎片时间学习,将种类繁多、庞杂繁琐的刑事执行检察规范性文件烂熟于心。同时,注重边学边用、学用结合,不断提升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从代表我省参与对检察机关管辖的十四个职务犯罪罪名立案标准的细化完善,到参加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模块升级研发,再到参与全国刑事执行检察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重新制定,背后蕴含的是他不断精进业务水平的孜孜追求,对检察工作的由衷热爱。
作为一名党员干警,尚定一坚守公平正义,把对党的忠诚、对检察工作的真挚情感,体现在兢兢业业的司法办案中。他在办理民事监督案件时,从不因申诉人情绪激动言语过激而抱有成见,也不因案件年代久远时过境迁而放松警惕,能够在严守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努力用办案质效诠释对正义的追求和初心的坚守。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也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的形象以及审判监督的力量。
平凡岗位绽放熠熠光彩
入检以来,无论在任何岗位,尚定一都能立足本职,勤勉工作,做到在其位、负其责、尽其力。2021年9月,按照组织安排,到市检察院定点帮扶的脱贫村任驻村第一书记,从事了两年多驻村扶贫工作。驻村期间,注重将检察工作与支部建设、帮扶责任相结合,帮助制定协议、拟制法律文书等90余份,化解矛盾60余起,该村实现连续三年“零上访”。帮助该村协调资金修葺了文化广场和毁损严重的主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