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洛阳市院对市看守所开展监管安全专项巡回检察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4-02-05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监管安全

看守所开展专门巡回检察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抽调两级院15名执检干警,并邀请消防专业人士组成巡回检察组,对洛阳市看守所开展监管安全专门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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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巡回任务,细化工作分工。通过巡前会议,明确巡回检察主要任务,围绕监管安全检察,细化三个小组分工条目式列举工作清单,坚持严格依法,强化工作纪律,确保巡回检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沟通协调,稳步扎实推进。召开动员会议,通报巡回检察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听取看守所工作汇报,确定工作重点,扎实有序推进。调阅审查各类安全防范工作预案、部分在押人员名册档案、法律文书、值班记录等资料;开展问卷调查165人次;有针对性与部分在押人员谈话;实地检查提审室、会见室、监控室、收押室、单独关押监室、管教办公室、医务室和在押人员伙房,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当场提出纠正意见;重点检察围墙及电网、内外隔离带监控、报警、监室大门AB门等技防设施;跟踪查看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视频监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促进规范执法强化系统治理巡回检察共发现看守所在安全检查、监管执法处置、械具使用、药品管理、违禁品查控、监控探头设置、械具使用等七个方面15个问题。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反馈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和移交线索等方式强化监督措施,健全完善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机制,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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