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检察动态】八年沉淀再出发 初心不改勇前行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3-08-07

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我的社区矫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获奖名单,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任予飞撰写的《八年沉淀再出发 初心不改勇前行》一文荣获优秀奖。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的工作故事吧。

八年沉淀再出发,初心不改勇前行


2014年底,我开始从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一晃八年过去了,回首八年来的工作经历,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不断发展进步仍然历历在目。


自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就从公安机关移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但仍然存在缺乏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问题,而我也是在边干边学中摸索前行,慢慢熟悉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内容,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题,我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常一起研究、探讨,有时候还需要向各自的同行请教之后再继续交流。从那时候起,多沟通、勤互动就渐渐成了我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工作习惯。


为了方便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我和同事常常骑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穿梭于古城的街巷,往返于各个司法所,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检察监督工作方法。工作中,我们见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对不被矫正对象理解配合的委屈,也听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自掏腰包帮助矫正对象的动人事迹,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的日常监管和帮扶有了更深的认识。

2018年,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并明确拒绝接受社区矫正。接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通报后,我及时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和司法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协作配合,与法院、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协调,运用检察监督手段,以“我管”促“都管”,跟进监督,形成合力,最终将该名脱管的社区矫正对象顺利收监执行。


在良好的互动关系中,我慢慢体会到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的好处,这种监督方式发现问题更及时、更精准,比事后监督的效果更好。在不断的检察监督中,我深刻认识到检察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高人一等,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社区矫正的效果,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开启新的人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检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下,我所从事的刑事执行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四个业务条线合并成一个部门,五个条线的检察工作需要部门全体人员团结一致、融合发展,我的工作内容增加了许多,不可避免地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造成了时间、精力的挤压,我时常会陷入到顾此失彼的选择困惑。随着2019年10月社区矫正智慧检察系统上线运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首次实现了移动办公,我对今后利用科技力量高质效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在五个检察业务条线的一体融合发展中,我逐渐熟悉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和未检的同事一起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共同研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是否符合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犯罪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谈话交流,开展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改善双方关系,督促监护人积极发挥作用,在监督中融合帮教,将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我欣喜地亲眼见证了一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刚入矫时迷茫、失落,谈话时也不愿与人交流,通过各方的鼓励、帮助和自身的努力,矫正期间进入高职学校学习,在校学习期间还兼职勤工俭学,他的父母多次感慨“孩子真的变了”。

《社区矫正法》施行后,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司法所在人员、场所、工作规范等各个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引入了经过实践检验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我院在2022年5月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通过查阅全部社区矫正教育档案,走访百分之八十的社区矫正对象,调阅社区矫正监管系统数据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我对自己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关心所提出的监督意见有没有帮到司法所改进工作,更加关注所提出的监督意见有没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我和同事深入研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从“他山之石”中汲取智慧,提升自己的检察监督能力。

回首过去,我有幸见证了社区矫正机构的每一次蜕变,有的司所法从最初的“一人所”发展到现在的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变化之大令人惊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也从最初的“一支笔、一个本、两条腿”的工作模式发展到现在的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的数字检察新阶段,两者的共同发展进步,真实地展现了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成果。


展望未来,我将立足本职,能动履职,继续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起向着同一个目标努力工作,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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