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针对美瞳市场乱象开展“护瞳”行动

作者:第八检察部      发布于2023-02-07

 近日,栾川县检察院针对“美瞳”市场乱象,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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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省院交办线索,栾川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深入市场开展专项调查,认真收集固定证据后,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专项检查,并邀请栾川院对其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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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眼镜店、美妆饰品店、精品店进行实地调查,针对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出售隐形眼镜、美瞳、护理液,以及未建立进货查验和相关销售记录的商户的相关产品进行现场查封扣押,并对经营者进行约谈,督促其立即整改、规范管理、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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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隐形眼镜直接接触眼角膜,佩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隐形眼镜和美瞳,可能会造成细菌感染、角膜损伤,视力下降等重大风险,严重者会造成不可逆的失明问题,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才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国家对此类医疗器械经营实行许可管理,因此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该院检察官助理张筱琪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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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检察官和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我们明白了自己销售的“美瞳”及护理液产品并不属于美妆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我们不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且没有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可能对人眼睛造成伤害,我们会依法作出整改。”被接受检查的一位商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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