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检察

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召开农商行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

作者:第四检察部      发布于2022-11-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及市委、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农商行风险化解工作要求,依法制止和惩处金融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农商行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和困难,11月16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邀请洛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支队在市检察院召开涉农商行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市公安局副局长许晓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伟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晓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卢艳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支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相关同志参会。


会上,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办理农商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案件定性、证据标准、追赃挽损等方面进行充分探讨,并针对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换意见。会议就建立农商行专案协作调度办公室(临时)、健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达成共识。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在讲政治的高度上认识到农商行案件办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协作配合,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调度办公室作用,共同协调解决案件办理的问题,形成打击合力;要严把案件质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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