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召开交叉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2-09-29

9月27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组织召开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反馈会,就前期对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豫西监狱、洛阳监狱检察室工作开展的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情况进行反馈。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长义,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东升等巡回检察组代表及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樊立兵,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伟,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高殿顺等参加会议。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念峰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在充分肯定派驻检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指出了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在派驻履职、案件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樊立兵表示,巡回检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洛阳刑事执行检察和派驻检察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并对接下来的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更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整改重要意义。抓住巡回检察整改这一良好契机来推动提升工作,认真检视和反思队伍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要以更强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巡回检察整改各项任务。要对照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整改。三是要以更严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巡回检察整改取得实效。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及时固化整改成果,推动巡回检察整改取得实效。

    薛长义对洛阳派驻监狱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监督意识。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提升派驻检察监督刚性,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监狱监管安全和罪犯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履职尽责。要增加基础建设投入,配强派驻检察力量,实现完全的对等派驻。要在做好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持续跟进督促监狱整改落实,确保巡回检察取得实效。三要严守派驻检察工作纪律。绝不能将派驻检察形式化,派驻检察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履行派驻检察职责,同时要严格落实派驻检察干警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和驻监狱检察室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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