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检察

弘扬先进典型 凝聚奋进力量

作者:第六检察部      发布于2022-09-13

编者按:弘扬先进典型,凝聚奋进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感召和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即日起,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对2022年度荣获“岗位标兵”称号的先进个人进行事迹展播。让我们一起走进检察机关,领略“岗位标兵”的风采!

本期让我们走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起聆听林克丽的工作故事……

林克丽,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书记员。2014年进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民行处、第六检察部工作。2021年,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眼中有光 以担当彰显力量 “越努力,越幸运!”这是林克丽的人生信条,也是她前行的航标!从检8年来,她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脚踏实地、勤勉奋进,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交出自己的青春“答卷”。
  
今年以来,林克丽协助检察官受理民事案件100余件,协助办结84件,涉民企案件32件,协助提请抗诉1件,协助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时,她积极做好群众来访来信答复工作,协助员额检察官约见当事人、做询问笔录达30余次,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70余人次,送达文书50余份。
  
此外,她协助检察官组织公开听证4次。会前认真完成技术设备调试、听证员沟通联络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会中同步记录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听证员发言等。
  
在办理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诉案中,林克丽协助检察官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后,发现该案存在法定监督情形,于是依法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结果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实现了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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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起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是一次次成长,一次次收获。”林克丽说,在配合检察官办案的过程中,总是能学到很多业务知识,这种知识的积累,能成就更好的自己。

脚下有路 以奋斗书写答卷 “路在脚下,只要你愿意走,就没有到不了的远方。”林克丽说,成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从决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续积累而成的。她可以接受失败,但绝不能接受未奋斗过的自己。
  
工作中,林克丽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与检察业务有关的知识,不断延伸法律的最大“半径”。在她的办公桌上,总是堆满各类法律书籍,每当闲暇时间,她都会仔细研读,遇到新的司法解释,她总是用笔记录下来进行深入学习研究,不断磨炼“硬功夫、真本领”。
  
在协助检察官办案的同时,林克丽还负责部门的内勤工作。不论是收转案件档案卷宗,还是重点事项填报,她都能处理的井井有条,并且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究其原因,林克丽说,“制定工作计划,能让工作更有条理、效率更高。”
   
民事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且案件种类繁多。为了让检察官及时掌握案件动态,做好辅助工作,林克丽把案件、来信等分类做好台账,随着办理的进度,及时更新,确保高效精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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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案件、来信做成台账,所有办理的情况都能一目了然,群众咨询进度时便能随时回答,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林克丽说,再小的案件都是群众心中的“大事”,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才能得到他们的理解与信任。今后她将继续以“办案、普法、暖心”为原则,持续做好每一项工作,履行好一名书记员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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