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作者:政治部组织处 发布于2022-02-17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月16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会上,班子成员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做了专题汇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经过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洗礼,检察机关进一步筑牢了政治忠诚,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干部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一并研究安排部署,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理论武装,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会议要求,要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力度。管党治党各项制度规定在不断完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要学习好、执行好、监督好,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会议指出,要压实主体责任。要把主体责任真正扛起来、担起来,认真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机关纪委监督协作办法,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确保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