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公告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2-04-22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部署要求,经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22年4月20日至7月25日在本辖区内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现公告如下:一、 巡回检察目的为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依法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有效减少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规范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二、巡回检察内容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针对宜阳县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常规巡回检察三、反映、受理问题线索途径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如发现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有违规、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映或举报:1.在巡回检察工作期间直接或通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约见巡回检察组检察官;2.拨打巡回检察组举报电话:0379-64356671,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3.接收举报信件电子邮箱:yiyangxunhui@163.com4.直接到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反映问题或线索。四、巡回检察纪律巡回检察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得以巡回检察工作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被监督单位或者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任何财物,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或者消费。如发现巡回检察工作人员,有上述或者其他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可以向宜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进行举报。(电话:0379-64356717)宜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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