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合力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2-03-07
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切实推进洛龙区检察院对河南省洛阳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3月3日下午,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洛阳监狱召开座谈会,共同会商下一步减刑、假释提请工作。

会上,共同学习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总结分析了第一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审查的有关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新规定达成了意见和共识。进一步明确了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标准,对财产刑判项是否有履行能力、一人犯数罪、原罪犯罪情节、罪犯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狱内改造表现等全方面综合评价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双方一致认为,下一步减刑、假释提请审查工作应坚持主客观改造表现并重,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