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共同学习《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 监督监管共提升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2-02-18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驻所检察工作,促进看守所及派驻检察室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强化监督实效,实现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与看守所监管活动、教育改造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近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云轩带领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人员与汝阳县看守所同志召开座谈会,双方共同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看守所同志汇报了看守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驻所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驻所检察和巡回检察的顺利开展,推动监管规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座谈会后,双方交流了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的学习体会。一致认为,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驻所检察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为双方今后规范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公安、检察共同维护好“大墙内的公平正义”,确保国家法律正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