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吴志军到监管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1-12-31为切实做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与稳定,12月31日上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到河南省洛阳监狱、河南省豫西监狱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并就市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干警轮岗以后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市检察院专职检委高殿顺,第五检察部相关干警陪同参加。
吴志军详细了解了监狱基本情况、听取了监狱节前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查看了监狱指挥中心远程监控平台,检查监控系统是否全时段、全监区覆盖,监控图像是否清晰、畅通,询问了监区医院医疗设施配备情况及医护配备情况,并和洛阳监狱、豫西监狱监狱领导就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进行交流。
针对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等工作,吴志军强调,要做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流入,零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落细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把警察职工外界接触关口、新收押罪犯分流关口、健康筛查检测关口,实施地毯式追踪、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排查。要确保监管安全。把教育改造好罪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监狱最大的政治任务,狠抓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安全防范整治工作,坚决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就派驻监狱检察室工作,吴志军要求,要落实派驻检察责任,在做好日常法律监督的同时,加强同监狱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同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真正做到双赢、多赢、共赢。要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要执行好两高两部近期制定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依法办理好减刑、假释案件,同监狱机关、审判机关一道共同研究探索办理案件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不断加强沟通机制,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要严守纪律,派驻检察工作人员,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维护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