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检察

全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瀍河区挂牌启用

作者:第一检察部      发布于2021-12-17

全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在瀍河区挂牌启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近日,瀍河区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瀍河公安分局正式挂牌启用。瀍河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永红,瀍河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昭,相关检察干警及公安民警参加了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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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公室是洛阳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瀍河区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和瀍河公安分局法制部门指定专员共同负责,作为及时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有效增强了检警双方沟通衔接配合,有助于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办案质量、提高监督质效上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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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仪式结束后,检警双方就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交换意见。围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集中送收案、案件信息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等进行了讨论,达成了初步意见。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检警双方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为进一步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以及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市院将会同市公安局持续推进市、县(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挂牌和运行工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动平安洛阳、法治洛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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