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强化监管场所派驻职能 维护好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作者:第五检察部 发布于2021-11-2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好派驻检察职能,进一步做好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11月22日至11月23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拟派驻监管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业务岗前工作培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伟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和承担派驻检察任务的全体人员参加培训。业务培训共分为四个专题,监管场所日常检察、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检察,事故检察和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检察。
会上,陈红伟指出,在新形势下,上级对派驻检察要求更高,派驻检察工作变得更加重要。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全面提升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保障派驻工作更加规范化运行。
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对检察室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对检察室应该履行的各项职责认识更加深刻,今后将以更为明确、清晰的思路谋划工作,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视野、延伸工作触角,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维护好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