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检察
【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校园 只为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第三检察部 发布于2021-05-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践活动开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19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军、员额检察官樊鹤飞到栾川县合峪镇庙湾村小学、陶湾镇张盘村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在庙湾村小学,马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使命,送法进校园是为了让同学们不断增强法律观念,学会自我保护。樊鹤飞以“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为主题,迅速融入了“老师”的角色,从生活实际出发,向大家介绍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等方面的知识,并结合部分生活小故事及典型案例,为在场师生讲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现状、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法律责任等内容。最后,樊鹤飞还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些远离校园暴力的小妙招,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整场讲座生动有趣,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在陶湾镇张盘村小学,马军以“请善待生命的每一天”为题,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围绕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必要性,结合一些生动鲜活的例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醒广大青少年在端正思想、规范行为的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讲座中,马军还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健康上网、遇险应急处理、校园欺凌,选取贴近校园生活的典型案例以案普法,全校师生深受教育和启发。     
这次送法进校园活动,第三检察部还带去了200本未成年人宣传保护手册、200本《反诈骗宣传手册》,在活动之余分发给了老师和学生,旨在让学生们零距离与法律接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