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吴志军检察长为市院全体干警进行党课辅导
作者:政治部综合处 发布于2018-12-28根据市院党组的工作安排,12月27日下午,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同志作专题党课辅导,并就贯彻落实好市院新一届党组出台的“四项制度”进行动员。
赵晋予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为题,为全体干警进行了专题党课辅导。
吴志军检察长强调指出:一要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意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二要准确把握党的建设高质量深刻内涵,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主要体现在牢牢把握政治统领这一重大原则上;体现在掌握马克思主义这一看家本领上;体现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体现在凝心聚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上;体现在强化党支部建设上;体现在党建工作机制务实管用上。三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要强化理论武装,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要全面提升本领,涵养干事创业底气;要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牢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