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市院召开新年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作者:政治部综合处      发布于2019-01-29

1月28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两会和市委常委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市院党组中心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主持。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主持会议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柳立兴领学:

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②省“两会”精神

③1月22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就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结合、学做结合、学用结合,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上来,推动检察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要积极谋划推进2019年检察工作。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谋划推进2019年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洛阳检察实际,主动作为,积极谋划。要保持正确方向,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要牢记使命宗旨,更加自觉主动顾大局。要坚持“稳”字当头,更加担当尽责保稳定。要把准检察定位,更加凝神聚力谋发展。要落实“四化”要求,更加从严从实强队伍。三是要加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力度。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大巡查督查,坚持正风肃纪,防范惩治“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检察机关必须严字当头,真抓实做,将讲政治守纪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保持政治定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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