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洛阳检察机关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作者:政治部综合处      发布于2019-03-22

3月8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有关内容。

吴志军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都是指导我们工作开展的基本遵循和基本依据,也是我们必须学习掌握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吴志军检察长强调,要准确理解把握文件精神内涵,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具体岗位上、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在司法办案各环节。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周例会、支部学习内容,组织学习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要把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切实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学懂弄通,传达到每名干警,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牢记“政法姓党”这一根本要求,使“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成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吴志军检察长指出,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确保党的政策在检察工作各个方面落地落实。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四大检察”,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围绕检察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检察力量。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吴志军检察长强调,要细化完善落实措施,结合洛阳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将《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到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各方面。要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狠抓落实,强力执行。要坚持从严治检,党组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四项制度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按照省院要求,以“六项措施、五项制度、三个清单”为载体,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会上,市院机关3名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作了研讨交流。

市院党组中心组成员、专职检委、县处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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