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须知

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案件受理范围

作者:研究室      发布于2018-07-12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

  2. 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

  3.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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