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关于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培训的通知

作者:zonghechu      发布于2014-04-01

  

 

各位领导,市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定于4月3日至4日进行为期两天的封闭式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4年4月3日—4日在小浪底检察官分院。

二、参加人员

市院中层以上干部(含正副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人员于3日(本周四)上午8:30在市院广场集中乘车前往,未集中乘车人员于9:50前在小浪底检察官分院主楼大会议室报到;10:00集中学习教育准时开始。

2、请自行携带学习资料(《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教材)及教育活动专用笔记本。

3、学习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随意会客或外出。

4、集中学习时一律着检察春秋装(白衬衣、红领带、小检徽)出席。

联系人:宋明亮    电话:59863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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