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关于印发《全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zonghechu 发布于2016-05-09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洛检文政〔2016〕15号
关于印发《全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全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已于5月3日经市院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5日
全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近期,省院下发《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通知》(豫检文政〔2016〕47号),对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下发《中共洛阳市委印发<关于“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的通知》(洛组通〔2016〕10号),对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按照省院、市委和本地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本机关的学习教育。为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注重融合结合,用心用力、抓细抓实,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要坚持区分层次,及时指导,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一)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四个进一步”的目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立足检察职能,勇于担当作为,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入实施构建九大发展体系战略、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重点解决的“四类问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强化问题导向,带着具体问题学、针对具体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要结合实际,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道德行为不端、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重点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正常、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带队建不力、党建与业务工作 “两脱节”等问题;重点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最高检“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不到位等“四风”问题;重点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法律监督水平不高、司法行为不规范、专业素能不过硬、检风检纪不严不实等问题。
(三)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五个坚持”的原则。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市院和基层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水漫灌,力戒形式主义。
切实明确学习教育主要内容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全市检察机关要根据省院和市委的方案要求,明确区分全体党员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要求,在学习上下足功夫,在行动上严格践行。
(一)学党章党规。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做到逐条逐句通读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接受教育、汲取力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从中央、省院、市委、市院查处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懒政怠政不作为干部等反面典型中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把检察职业道德和检纪检令纳入学习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司法办案的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结合“七一”党员宣誓,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党员领导干部除要全面系统学习领悟上述内容外,还要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两级院党组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
(二)学系列讲话。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读本(2016年版)》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突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把党中央、省院、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6月底前,协调教育培训部门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行专题辅导。
(三)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讲政治、有信念,就是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做到政治合格。讲规矩、有纪律,就是要自觉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约束规范自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清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执行纪律合格。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检、从严治家,做到品德合格。讲奉献、有作为,就是要强化宗旨观念,坚持司法为民,站位全局、忠诚履职,既敢于善于监督,又依法规范监督,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做到发挥作用合格。
三、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立足解决中央、省委、市委列举的普遍共性问题、省院列举的在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中存在的十个方面问题、高建伟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提出的我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自我纠正,引导党员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着力解决普遍共性问题。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信仰不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不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不足,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四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是违反党纪党规,心无敬畏、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公权私用,为政不廉、碰触底线等。五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六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
(二)重点解决省院列举十个问题。一是司法理念有偏差的问题。主要是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预防、重数量轻质量、重处理轻效果、重办案轻释法等。二是政绩观不端正的问题。主要是只看当前不看长远,只重显绩不重潜绩,只顾门面不顾全面,只抓亮点不抓难点,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甚至于为争取考评名次,弄虚作假等。三是遵循司法规律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季节性办案、监督标准不高效果不好、考评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四是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违规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限制律师依法履职、不全面全部全程录音录像、指定管辖掌握不严格不规范、检警职责不分等。五是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不注意学习最新法律知识,不注意学习研究省委、高检院、省院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在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等方面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六是消极颓废的问题。主要是为官不为,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求无过不求有功;安于现状、精神不振,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担当、私心太重,工作挑肥拣瘦、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揽功诿过,只求对得起自己不求对得起组织。七是纪律作风不严的问题。主要是利用婚丧嫁娶收取礼金,违规敛财;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冷硬横推,讲霸道话、办霸道事,私自使用警车,酒后无证驾驶,殴打辱骂他人。八是滥权腐败的问题。主要是利用和滥用检察权索贿受贿、谋取私利、徇私枉法;充当诉讼掮客,通风报信,借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检察权和检察人员的身份隐蔽经商、插手工程招投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非法牟利。九是管理松懈的问题。主要是对挂职、借调、外出办案以及离退休、工勤人员等,缺乏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自身不廉、不净,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不敢大胆管理,负面涉检舆情时有发生;出现问题后捂着、拖着、护着,压案不查,查处不力。十是检察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和改革成效宣传不够;一些检察人员存在畏难情绪,不能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组织选择。
(三)突出解决洛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高建伟检察长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指出了洛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导向不清,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只重业务开展,不抓日常监管,致使单位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驰、风气不正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四风”整治不严不实问题。主要表现在利用单位小灶公款吃喝、将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时间炒股票、搞期货、参与赌博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问题。主要表现在利用检察权和检察人员身份隐蔽经商、插手工程招投标和矿产资源开发、参与经营谋利等经济活动;个别干警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依然存在。四是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建制度只是做个样子,没有落到实处;有的严下不严上,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不好;有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形同虚设,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有的在落实工作纪律、办案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时紧时松。五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较弱,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缺乏较真碰硬精神,监督执纪偏宽偏软。
四、全面落实学习教育的推进措施
(一)抓好专题学习讨论。全市检察机关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阅读原著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确保规定学习内容学全学深学透。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镜鉴讲堂”和警示教育等学习制度,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加,务求实效。以省院党风廉政知识测试为契机,5月底前,组织市院机关全体党员进行党章党规理论进行集中学习。按照 “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围绕“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性”“讲奉献,有作为”四个专题组织专题讨论,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2次,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月围绕1个专题组织讨论,安排支部委员作主题发言,每名党员作交流发言。两级院领导班子要采取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研讨。7月至10月,分批次组织市院党组成员、基层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干警到焦裕禄干部学院、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培训,进行党史、检察史传统教育,推动学习不断深入深化、入脑入心。
专题一: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重点围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看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 “三个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专题二:严守纪律规矩,培养高尚情操。重点围绕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看能否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做到心中始终有把戒尺,脑中时刻有盏“红绿灯”,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
专题三:学习先进典型,争当岗位标兵。重点对照焦裕禄、史来贺和马海明、马俊欣、张茹等先进典型,联系道德品行,看一看差距在哪里,向他(她)们学什么,结合市院即将开展的岗位标兵选树活动,发挥标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英模、见贤思齐、向上向善、担当奉献。
专题四: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先锋作用。重点围绕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看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担当作为,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新方式讲党课。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全体党员听党课制度。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两级院党组书记要结合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带头为全体检察人员讲一次党课;市院机关党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为分管部门、基层院联系点讲一次党课。讲党课要创新方法,注重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注重答疑解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全市检察机关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围绕弘扬光荣传统、履行检察职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集中安排一次主题党课。
(三)强化引领树典型。把学典型、树先进、扬正气作为引领和激励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向焦裕禄、马海明、张茹等典型人物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英模、见贤思齐、向上向善、担当奉献。结合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重大典型线索逐级报告、鉴别考察、先进精神总结提炼等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岗位标兵”选树活动,及时发现、培育、树立叫得响、站得住、可信度高、广大干警认可的先进典型。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全市检察机关巡回宣讲,以身边事例、现身说法,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纪念建党95周年为契机,市院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立足岗位做表率。两级院党组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当标杆、作表率,开展“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活动;在全市检察党员中开展“践行先锋标准,岗位建功立业”活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时时处处铭记身份,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党工作;在“控申接待大厅”窗口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在开展预防调查、群众帮扶、企业派驻等密切联系群众活动中,落实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发挥好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线平台作用。
(五)针对问题抓整改。紧紧围绕党员普遍共性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存在的十个方面问题和洛阳检察机关自身问题,通过“四对照四反思”找差距和听取群众意见查问题,找准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从思想深处解决,以具体行动改正。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把解决问题同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继续深入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针对群众反映较多、在一些党员身上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集中整改与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以改革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措施,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六)严格标准双评议。开展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民主评议党员“双评议”工作,以严肃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评议支部班子。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准树起来、严起来。
(七)突出洛阳检察特色抓教育。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洛阳特色,是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把学习教育与履行检察职能、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要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成效。深刻理解、认真落实最高检惩防职务犯罪服务新常态的28条意见、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和市院服务经济发展的14条意见,依法妥善办理涉及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行为,把握好“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针对新常态下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注重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有机统一,注重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刑事、民事、预防等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要扎实开展“建功九大体系,争当河洛先锋”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者、做构建九大发展体系的推动者、做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奉献者。着力在规范司法行为上有新提升。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着力构筑转变理念、提升能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完善制度“五位一体”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去年专项整治查摆整改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逐一“回头看”,完善司法规范流程和管理规定,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倒逼规范司法。着力在加强基层“八化”建设上有新成果。认真落实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部署,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基本素能建设。着力强化队伍专业素能建设,健全分类别、分层次、精细化、实战性的素能提升机制,全面提高检察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开展“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着力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准确把握中央要求,按照省院安排部署,大胆探索、稳步推进,提前明确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任务,提前做好干警思想工作,市院主要业务部门要强化本条线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组织专题调研,加强面对面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市委、省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市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一)领导示范带头。两级院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学在前、做在前。两级院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两级院党组书记为本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支部书记为本部门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市院机关各党支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本单位,要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按照统一部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市院政治部负责学习教育的组织实施、相关材料撰写、对外联络和相关意见的收集整理、对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教育的具体服务、对各部门学习教育的监督指导;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各支部学习的组织;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处和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集中精力组织参与教育活动。市院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各基层院要指定学习教育专门联络人,主要负责相关精神的传达、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加强检查督导。市院在开展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要通过实地调研、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等方式,加强对下指导,推动学习教育整体健康发展。班子成员要对分包基层院的学习教育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把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实行问责。市院在《检察政治工作情况》设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刊”,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进一步拓宽学习路径、丰富学习资源,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增强学习实效。要高度重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检察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互补优势,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
(五)搞好工作统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围绕服务检察工作大局,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使学习教育与深化检察改革、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推动本单位重点工作、做好各项日常工作有机融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以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水平,用推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