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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jiguandangwei      发布于2018-06-27

洛检党文201812

 

 

关于转发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院机关各支部(总支):

现将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支部认真学习落实,遵照贯彻执行。 

:市院机关《支部党员积分管理表》

 

 

 

 

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2018615

 

 

 

 

 

 

关于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考核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市委市直工委在市直机关6个积分管理试点半年运行的基础上,经综合考量评议,现推出洛阳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一、积分标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特色加分、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部分组成。共计100分。

1.基础积分(80分)。主要突出主责性。遵循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设置(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2.特色加分(20分)。主要突出激励性,以引导党员创先争优为目的,主要体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方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应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情况,参与精神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等,在单位整体工作推进和履职尽责中作出突出贡献,受服务对象认可或获得表彰奖励的。其他由支部认定可以加分的项目。由党员定期申报、支部会议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加分。

3.违规扣分。主要突出约束性,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

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主要体现党员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等方面情况。

4.一票否决。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市委市直工委列出的《市直机关党员积分管理参考项目》仅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实施计分时参照范本,具体申报格式和得分、加分、扣分等细则由各基层党组织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管理由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负责制。每季为一个记分时段,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自身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党员互评。根据测评标准,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述互评,如无异议,即作为支委会研究方案。

3.支部审定。经党员大会评议认定的积分,结合本人日常考勤及工作表现,经支委会逐一研究,客观公正地得出合理的积分结果。

4.结果公示。党支部须将党员每季的积分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对于一票否决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总支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积分、特色加分和违规扣分具体确定。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党建工作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给予激励关怀。对于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处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作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关键抓手,作为搭建载体平台的重要举措,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刚性约束;要善于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健全完善计分项目,合理细化项目分值;要精心组织,强化过程,公正公开,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责任,牵头组织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工作量化教育管理。市直工委将把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情况作为检查的项目,进行定期督查。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总结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推动此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3.严格考核奖惩。对党员积分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基层党组织,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不按要求组织开展积分管理工作或在积分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将通报批评。

市直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积分管理具体实施细则于6月底前报工委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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