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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大讨论”活动专题 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jiguandangwei 发布于2018-06-27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洛检党文〔2018〕9号
关于召开“大讨论”活动专题
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市院机关各支部:
根据省院《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洛阳检察工作实际,现将开展“五查五看”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请各支部于5月16日前按规定内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会内容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用作,采取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开展“五查五看”:一是查思想,看是否存在“两反”转隶后对规范司法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思想有所放松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形势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是否存在两项改革后失落困惑,推动改革创新动力不足、思想观念陈旧、思维模式僵化固化等问题。二是查工作,看是否存在司法办案不文明、不规范、不理性、不平和,规范司法机制不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注重“三个效果”统一,不能适应党对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等问题;是否存在从严治检力度不够、措施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等问题;是否存在办案模式方式因循守旧,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传统核心职能监督属性不够突出、监督线索来源机制不畅通、监督准确性不强,民行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监督增长点培育不够等问题。三是查管理,看是否存在案件管理不规范,对司法办案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审查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是否存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监督制约不严不实、选人用人不规范、对检察人员管理不严格、有盲区等问题;是否存在对“三类人员”思想引导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合理、激励措施不完善、积极性调动不充分等问题。四是查能力,看是否存在对法律专业知识、办案程序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新要求不熟悉,本职业务不精通,岗位技能不娴熟,依法独立规范办案和化解矛盾能力有欠缺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党规党纪和检规检纪学习不深、掌握不够,不善于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开展工作,不能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能定位和特点规律把握不准、理解不透,从途径、制度、方法、措施上探索创新的能力不足,运用智能化手段推动检察工作能力欠缺,不能适应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新要求等问题。五是查作风,看是否存在司法作风不严谨、不细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接待群众、律师态度生硬、推诿拖延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反对“四风”态度不坚决、出现“四风”新变种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研究思考浮在面上,对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政绩观不端正、业务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具体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抓好组织生活会这一关键环节,切实从根源上查找和发现问题,不断强化支部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
2、各支部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紧密联系本支部实际,列出支部问题清单、整改时限和措施,于5月18日前,将支部问题清单纸质版(所属支部书记签字、盖章)报机关党委(综合楼510房间),电子版发内网邮箱:jiguandangwei@ly.ha.pro。
3、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要以电话形式报备机关党委。
联系人:徐岩
联系电话:59860
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