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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新潮等五名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作者:72 发布于2017-07-04关于张新潮等五名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张新潮等五名同志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新潮同志协助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金鹏华同志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宝红同志协助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晋予同志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谢晓阳同志协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建刚同志工作;
调研员刘弘耀同志协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武农同志工作;
副县级检察员宋胜杰同志协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新同志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