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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王朋飞等296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作者:72 发布于2017-07-03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 文件 |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洛人社[2017]78号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王朋飞等296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 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6]67号)精神,我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与公示等程序,确定录用王朋飞等296名同志为公务员,充实到市直各有关单位和有关各县(市、区)工作(录用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录用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按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资格意见,填写《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审批(备案)表》,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附件:录用单位及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附 件
录用单位及录用人员名单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王亚楠、马媛媛、刘璐、李新贺、郭晓君、柴兵兵、卫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