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督察
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
作者:jianchachu 发布于2018-06-25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
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院,市院各部门:
今年以来,围绕市院党组组织开展的“反四风、严作风、强纪律、明规矩”思想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风检纪等情况,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点名通报、整改验收等措施,发现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作风纪律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打赢“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三大攻坚战,根据省院要求,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期三个月。
二、督察重点
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情况;二是执行高检院禁酒令情况;三是工作纪律、车辆管理等检风检纪情况;四是“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
三、督察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方式进行,各基层院和市院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在集中督察活动期间,市院对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实现督察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实践证明,检务督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监督管理,推动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督察事项高质量落实。市院将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督察的重点,对工作开展不积极、不认真、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确保督察效果。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开展督察,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依规依纪顶格处理,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切实起到震慑、警示效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开展督察,确保集中督察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此次集中督察活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督察”工作格局。要坚持督察的常态化、制度化,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集中督察活动期间,市院将对各基层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制度,请各基层院将本月工作情况和督察方案、通报等材料于下月5日前报市院监察处。
联 系 人:司金灵
内网邮箱:sijinling@ly.ha.pro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