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信息公开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作者:洛阳市检察院      发布于2017-11-09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16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6159.93万元,比2015年总收入6627.01万元,减少 467.08 万元,同比减少 7 %。

2.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6567.93 万元,比2015年总支出  6763.52万元,减少195.59  万元,同比减少 2.89%。

二、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5万元。

全年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开支内容为:境外立法调研支出6.27万元,主要用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建伟赴英国、希腊和奥地利开展议会交往和社会保障制度、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专题立法调研的(随河南省人大团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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