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刊(第9期)

作者:公诉局      发布于2018-03-16

洛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专刊

第 9 期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316                                     

 

洛阳市检察院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312日下午,洛阳市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院12个成员单位的部门正职及分管院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晋予主持,各成员单位的正职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别汇报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建伟同志对各成员单位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大家在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后迅速积极行动取得初步成果提出了表扬。关于下一步工作,高建伟检察长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意义十分重大,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认识,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要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为扫除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做好,要严格把握好“黑”与“恶”的范围,切实做到打狠打准。高度重视报表、台账等基础信息性的工作,切实澄清底数。市院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指导,两级院在定罪标准方面要统一把握。各部门要厘清工作重点,解决好日常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系,不能顾此失彼。

三是要明确职责,勇于担当。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职责要明确到人。各部门要加强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相互配合的意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是检察机关讲政治、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全体检察干警要勇于担当,全力投入,确保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

 

 

 

 

 

 

 

 

 

 

 

 

 

 

 

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送:市院领导、专职检委会委员、处级干部

发: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院有关部门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3 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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