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信息公开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预算情况

作者:70      发布于:2014-04-23 17:39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预算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26个职能处室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河南省检察官学院洛阳分院2个归口预算管理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服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236人,其中:行政编制21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职工217人,离退休人员11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服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3313.8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934.84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37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3313.84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934.84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379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36.51万元,占4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3.93万元 (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占25.5%;商品服务支出174万元,占5.3%;项目支出659.4万元,占19.9%。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36.51万元,占4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3.93万元,占25.5%;商品服务支出174万元,占5.3%;项目支出659.4万元,占19.9%。
主要项目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侦查监督工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等。
 
附表1:部门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2014年财政拨款明细表
附件3: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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