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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检察院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
作者:70 发布于:2013-02-21 11:3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及洛阳市委相关精神,日前,洛阳市检察院制定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洛阳市两级检察院改进调查研究,注重调研效果,合理安排调研活动,简化接待工作,重视成果运用;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的时间、规模以及经费,加强对外出考察、会议的管理;改进文风,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重视检察内网建设;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进改进执法作风,严禁违反规定办案,严格涉案款物管理,严格警车管理;严肃廉洁从检纪律,厉行勤俭节约。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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