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法律护航 共筑成长:致家长朋友与同学们的一封信
作者:政治部宣传处 发布于:2024-09-03 18:28亲爱的家长朋友、同学们:
你们好!
“残云收夏暑,新雨带秋岚”。新学期的旅程已开启,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洛小未”团队如约而至,为各位家长朋友和同学们送上开学一封信。
致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成长的道路上,法律是你们最坚实的屏障,也是你们行为的准则。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官,我们希望法治的阳光照亮你们前行的道路,法律护航你们茁壮成长。
远离不良信息 防止沉迷网络
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拓宽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空间,但也使未成年人面临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等风险。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突出问题,重点就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作出规定。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同学们作为未成年人,要增强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主动学习辨别、防范各种网络骗局,交易账户绝不租借,网上交友谨慎小心,不透露个人信息,不涉及金钱往来。在避免自身权益被侵害的同时,同学们更要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做到文明上网,不发布或传播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安全、规范、合理地使用网络。
加强自我保护 敢于坚决说“不”
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性侵害,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向同学们强调:在遇到侵害危险时,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不敢寻求帮助。家长、老师、警察以及检察官们,都是你们坚实的后盾!
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预防和应对侵害,检察官们在此分享一些应对小技巧。面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等危险时,要尽量保持冷静理智,优先确保自身安全,避免激怒加害方导致侵害升级;若侵害已发生,要尽量完整地记录整个事件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言行等;如果遭遇网络欺凌,及时保存截图或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方便后续维权。随后,主动向家长、老师求助或直接拨打110报警。同时,也希望各位同学争做美好校园的守护者,不要做出嘲笑、孤立、威胁他人等欺凌行为,更不要凭借身体优势欺负同学。当发现校园欺凌事件时,勇敢挺身,帮助发声,共同营造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
提高警惕意识 远离毒品诱惑
随着国家对海洛因、冰毒等传统类型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犯罪分子将制毒的目标转向更为隐蔽的新型毒品,这使得毒品辨别的难度不断增强。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你们来讲,更要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远离毒品。第一,要增强防范意识,当前新型毒品花样繁多,有的被伪装成饼干、巧克力、饮料等,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同学们对于来路不明的食品要拒绝入口。第二,在外出活动时,要杜绝进入未成年人不宜涉足的娱乐场所,降低接触毒品的潜在风险。第三,要谨慎交友,避免被他人利用而运输、携带毒品,防止被动成为毒品犯罪分子的“帮凶”。
致广大家长朋友们:
作为孩子们成长道路上的重要伙伴,我们深知家长在孩子教育成长过程中的不可替代作用。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来,共同关注孩子们的法治教育,共同为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和美好未来贡献力量。
以身作则 树立良好榜样
“身教胜于言传”,这是家庭教育的精髓。现代科学研究证明,人天生具有模仿能力,尤其是会模仿和自己接触较多的人的行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就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如今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象频发,与部分家长“手机不离身”有很大关系。因此,各位家长朋友们,请主动在孩子面前放下手机,走向大自然,与孩子们共同培养积极阳光的兴趣爱好,做孩子心中的榜样,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
注重陪伴 创建和谐家庭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是每个人成长中最基本也最为重要的场所。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其阅历、辨识能力、思考分析能力等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家长们不仅要照顾未成人的饮食住行,更要从思想、精神上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为他们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请家长朋友们细心观察孩子的变化与需求,如果发现孩子不明原因身体受伤或出现突发性的负面情绪异常,一定要仔细询问原因,耐心倾听开导,为孩子们提供心灵陪伴与支持,帮助孩子解决问题。
主动学习 培养法律意识
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天然屏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负有更直接的责任。许多未成年人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有的未成年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因此,作为家长,必须注重在家庭教育中对未成年人强化法治教育,主动带领孩子学习与其成长及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等,让孩子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划清守法与违法的界限。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与我们一同引领孩子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希望各位同学们牢记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做全面发展的人才,成为国之栋梁!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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