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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检察干警的一封信
作者:政治部宣传处 发布于:2020-08-20 15:39全市检察干警:
文明城市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人人有责。全体干警既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维护者。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更应带头维护文明城市形象,带头参与文明创建。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创建活动,是我们每一个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向全体检察干警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我们每位干警都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人,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踊跃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活动中来。
二、知礼明责,祟德尚善。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干警,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争做文明使者。
三、爱护环境,勤俭节约。自觉爱护环境,建设好、维护好大家共同的工作家园。大力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倡导以节约为荣,养成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的良好习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努力创建节约型单位。
四、遵章守法,共创和谐。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大声喧哗;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践踏花草,不乱扔垃圾,树立和维护文明检察形象。
五、敬业奉献,干事创业。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投身检察工作,讲学习、比奉献,勤奋刻苦,积极进取,争当先进模范,不断提升个人文明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平凡的工作中干事创业,尽自己所能为文明创建贡献力量。
全体检察干警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之行、兴文明之风,用你我的热心和真诚,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和奉献。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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