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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检察干警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意见》

作者:11      发布于:2016-04-13 16:38

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
提供公正高效的检察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检察干警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意见》
 

核心提示
  
连日来,全市检察干警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全市“两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并深入讨论如何不折不扣执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意见》由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并印发给全市检察机关。

1 提高认识 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动性

这份《意见》,开宗明义提出全市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是检察机关必须担当的重大使命。确立“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是市委着眼全市发展大局、立足洛阳“十三五”时期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洛阳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明晰发展定位、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走出一条有洛阳特色的发展新路子,有利于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对“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目标有机统一、深度融合起来,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洛阳经济发展大局的主动性。

《意见》要求,明确检察机关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职责定位。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洛阳发展大局的政治责任。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洛阳经济社会发展中担负着重要使命,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通过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通过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通过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防止和克服无关论和无为论思想,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

《意见》指出,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基本要求。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必须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把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的基本途径。

全市检察干警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构建九大体系,围绕洛阳“十三五”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战略布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洛阳经济建设的重点,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选好载体平台,突出服务特色,延伸服务职能,深化、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围绕重点 切实保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度

《意见》强调,在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实际工作中,全市检察干警要准确把握重点任务和主要环节,紧紧围绕构建九大体系,开展检察服务。

◆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创新体系开展服务

要以促进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为着力点,严肃查办和预防科研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扶植、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慎重稳妥处理科技创新融资、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好刑事政策尺度、罪与非罪界限,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

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以省检察院指定洛阳市检察院管辖办理洛阳、南阳、三门峡等8个地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为平台,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法律帮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紧紧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开展服务

要以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双轮驱动”为着力点,加强对企业的平等保护和全面服务,依托“五个并重”推动产业深度融合:服务国有企业、集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并重,服务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并重,服务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并重,服务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并重,服务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和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并重,不搞区别对待,不搞差别服务。

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依法办理发生在产业集聚区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产业集聚区周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肃查办产业集聚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利用产业集聚区检察工作站、乡镇检察室、派驻首席服务官等服务平台,统一协调产业集聚区的检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联系企业、走访企业、服务企业活动,积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积极协助排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通过新型“亲”“清”检企关系的建立,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开展服务

围绕服务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依法惩治预防妨害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职务犯罪,强化对环境、安全等市场准入环节的法律监督,依法惩治金融、证券、期货领域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走私、制假售假、非法经营、传销、虚假破产、合同诈骗、逃税骗税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促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

进一步落实和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促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抓住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办借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之机贪污、挪用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职务犯罪。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不轻易动用强制措施,不轻易传唤企业主要经营者,不轻易冻结企业经营账户,不轻易扣押企业经营款项,不着制服、开警车进入企业,不因查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动与企业建立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对一些用党政纪处理效果更好的轻微职务犯罪,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交给企业处理,真正把企业由查办对象变为帮扶对象。

◆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开展服务

要以推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为着力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城镇化建设中发生的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滥用职权、干扰项目建设等职务犯罪,促进政府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等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妥善办理城乡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征迁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坚决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犯罪,重视对失地农民和被征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办案及时发现、认真研究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主动提出对策建议,为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城美民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开展服务

密切关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紧紧抓住招标投标、资金划拨与管理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投资资金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职务犯罪。

严肃查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为改善居住环境、拉动经济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深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预防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紧紧围绕构建文化传承创新体系开展服务

以为文化市场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服务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文化市场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净化文化市场。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执法管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严厉打击损毁、盗窃和走私文物等刑事犯罪,依法查办文物监管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留住特有的历史记忆、文化基因,在传承创新中擦亮文化品牌。依法妥善办理旅游行业合同纠纷等民事申诉案件,规范和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紧紧围绕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开展服务

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执行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生态保护,依法保障和促进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破坏性采矿等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行为,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以推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预防调查为抓手,继续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衔接,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沿黄生态绿带、通道长廊绿化、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评价、污染治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促进强化环境监管。探索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各类公害污染案件的法律监督,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生态优势不断放大。

◆紧紧围绕构建开放体系开展服务

强化主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大局意识,为推进开放招商,着力提升洛阳的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提供职能保障。依法惩治涉外贸易往来、直接投资、产业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领域的犯罪,加大对损害企业信誉、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定有序的生产环境。

积极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严厉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秩序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截留挪用、索贿受贿及失职渎职等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努力改善投资环境。

加大涉企案件诉讼监督力度,坚决监督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侦查违法行为、民事执行违法行为及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刑事裁判,营造公正司法环境。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涉企随意执法、吃拿卡要等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紧紧围绕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服务

以营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为着力点,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领域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坚决遏制犯罪多发态势。

针对近年来洛阳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高发态势,不断加大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力度,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维护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实现全面小康的路上掉队提供司法保障。

持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评估、关爱留守儿童、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健全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持续深入开展送法“五进”活动,丰富内容,拓宽形式,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增强。加快洛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进度,加强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网上公开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群众最急需、最根本、最普惠的公共服务保障好。

3 强化保障 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满意率

为了保障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顺利推进,这份《意见》还要求从三个方面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调查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构建九大体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牢牢把握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前瞻性和主动权。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和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政策性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与贪污受贿的界限,对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轻易作犯罪处理。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执法办案“三个层次”目标要求,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分析研判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加强与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相适应的检察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前提和基础。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法律办案,按规矩办事,按道德做人,增强忠诚履职的定力。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以提高队伍素质确保案件质量,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干警,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加强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组织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检察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各基层检察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强化两级检察院领导的责任,把服务实效作为衡量和评价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洛阳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中的好经验,加强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推动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均衡发展。 (乔占领 杨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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