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我院通过2015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
作者:11 发布于:2015-12-11 16:07
近日,在全体干警的支持和努力下,我院顺利通过了2015年度全国文明单位的复查验收。
4年前的12月20日,洛阳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我院同时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院牢固树立“文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在荣誉面前不停顿,坚持文明建设不止步,特别是以检察长刘新年为书记的新一届党组成立后,明确提出“文明单位不仅仅是荣誉,更是责任与担当”,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坚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效。